學院職能:
協助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進行新項目的談判、簽約等。新項目簽約後,負責報批、申請招生計畫等工作;監控各有關學院具體項目的運作,同時協調其教學及學生管理工作;負責各項目除教學和學生管理以外的所有工作,包括廣告、招生、年審、外籍教師聘用、項目評估、學生外派等工作;協同國際交流與合作處以及有關院系和部門制定我校中外合作辦學的若干相關規定,並監督執行。
學院宗旨:國際合作學院將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培養國際化複合型高技術人才為目標,積極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借鑑國外先進的教育理念和管理經驗,傾心打造名牌合作辦學項目。學院將堅持“以學生為本”的辦學理念,突出課程的國際性、時代性和實用性,努力使合作辦學走向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