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建置後,建總兵府,俗稱老衙門,修築軍營、炮台,青島灣建棧橋碼頭。此後,青島逐漸形成初具規模的市鎮。1897年,青島口已有商店、作坊71家。 德國侵占時期,德國膠澳當局嚴禁青島地區民間土地交易活動,大肆收買民間土地及房屋,以備城市建設和軍事設施之需。1900年德國殖民當局制定了青島第一個城市規劃。規劃市區選址於青島西南海岸與山丘之間較平坦的地段,正對膠州灣入口之處。市區道路基本為方格網布局。規劃在區域上分為內外兩界,外界為李村,內界為青島,而青島又劃為歐洲人與華人兩個區域,歐洲人居住區起自西斐迭里大街 (今中山路南端) ,北候漢婁阿街(今德縣路)一線,由此順溯小北山嶺過信號山至青島山,再由此相沿各山嶺,至會前東山以至海沿止,這一區被稱為青島區。青島區以北通過隔離地段(今黃島路、平度路一帶)為華人居住與商業區,被稱為大鮑島區,即今四方路與滄口路之間、芝罘路與中山路北段之間圍成的區域。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日本侵占青島。他們立即宣布青島對日本本土居民開放,將青島的土地以低於德國侵占時期數倍的地價賣給日本移民,土地地價稅由德國侵占時期的6%降至2%,取消土地增值稅。 北洋政府統治時期,日本仍掌握著青島的經濟和政治控制權。日本僑民占有和承租青島大片土地,青島的城市建設難以順利開展,在此期間的工業建築僅完成了前時期已開工的四方發電廠工程,而民用建築多在原市街進行。 南京國民政府第一次統治時期,城市布局以台東西側工廠地一帶為市中心,除行政區外,全市分為港埠區、工業區、大商業區和住宅區。湛山、浮山一帶為特種住宅區,榮成路東為甲種住宅區,齊東路、萊蕪路等處為乙種住宅區,其他為丙種住宅區。新辟齊東路、大學路間,登州路、西山路間及台東鎮東南為住宅區。另設有園林區。市區全部面積(道路及山林地帶在內)約為3500萬平方米。 日本第二次侵占時期,1939年編制《青島特別市地方計畫》和《青島特別市母市計畫》。在《地方計畫》中城市性質為華北門戶、水陸空交通要道、華北軍事基地、工業基地和觀光地,其規劃的基本構想是將德國侵占時期的單核心帶形城市發展為組團式多核心的帶形城市。這時期青島的建築活動多為日本軍事服務。南京國民政府第二次統治時期,由於國民黨發動內戰,社會經濟陷入空前危機,經濟蕭條,城市建設處於癱瘓狀態。 青島解放後,在第一個五年計畫時期,青島市集中有限財力進行重點建設,主要是住宅和與人民生活緊密相關的公共建築。先後在台西和延安路、太平鎮、小陽一路等地建成新的住宅小區。 住宅建築以二、三層為主,也有部分四層樓房和平房。1955年至1956年上半年, 還採用民辦公助的辦法建築44萬平方米簡易平房住宅。至1957年,住宅竣工85.1萬平方米。 在第二個五年計畫和經濟調整時期,城市建設繼續有所發展。“文化大革命”時期,城市建設遭到嚴重破壞。1978年,特別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城市規劃建築才又重新進入一個繁榮和大發展的時期。 1984年1月5日,國務院批准實施1978年開始重新編制的《青島市城市總體規劃》,規劃範圍為市區及四縣縣城、小城鎮、風景區。城市性質確定為:輕紡工業、外貿港口、海洋科研和風景旅遊城市。 1985年,全市完成固定資產投資396332萬元。住宅建築執行統一規劃、分片開闢住宅小區與加強舊城改造相結合的方針, 投資94169萬元, 占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23.8%,為前30年住宅投資總和的5倍多,建成住宅建築面積626.3萬平方米,平均每年新建住宅89.5萬平方米, 為前30年年平均新建住宅數的8.6倍。1986年至1990年,每年住宅竣工面積都在100萬平方米以上。到1990年末,人均居住面積為6.6平方米。
青島建置後,建總兵府,俗稱老衙門,修築軍營、炮台,青島灣建棧橋碼頭。此後,青島逐漸形成初具規模的市鎮。1897年,青島口已有商店、作坊71家。 德國侵占時期,德國膠澳當局嚴禁青島地區民間土地交易活動,大肆收買民間土地及房屋,以備城市建設和軍事設施之需。1900年德國殖民當局制定了青島第一個城市規劃。規劃市區選址於青島西南海岸與山丘之間較平坦的地段,正對膠州灣入口之處。市區道路基本為方格網布局。規劃在區域上分為內外兩界,外界為李村,內界為青島,而青島又劃為歐洲人與華人兩個區域,歐洲人居住區起自西斐迭里大街 (今中山路南端) ,北候漢婁阿街(今德縣路)一線,由此順溯小北山嶺過信號山至青島山,再由此相沿各山嶺,至會前東山以至海沿止,這一區被稱為青島區。青島區以北通過隔離地段(今黃島路、平度路一帶)為華人居住與商業區,被稱為大鮑島區,即今四方路與滄口路之間、芝罘路與中山路北段之間圍成的區域。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日本侵占青島。他們立即宣布青島對日本本土居民開放,將青島的土地以低於德國侵占時期數倍的地價賣給日本移民,土地地價稅由德國侵占時期的6%降至2%,取消土地增值稅。 北洋政府統治時期,日本仍掌握著青島的經濟和政治控制權。日本僑民占有和承租青島大片土地,青島的城市建設難以順利開展,在此期間的工業建築僅完成了前時期已開工的四方發電廠工程,而民用建築多在原市街進行。 南京國民政府第一次統治時期,城市布局以台東西側工廠地一帶為市中心,除行政區外,全市分為港埠區、工業區、大商業區和住宅區。湛山、浮山一帶為特種住宅區,榮成路東為甲種住宅區,齊東路、萊蕪路等處為乙種住宅區,其他為丙種住宅區。新辟齊東路、大學路間,登州路、西山路間及台東鎮東南為住宅區。另設有園林區。市區全部面積(道路及山林地帶在內)約為3500萬平方米。 日本第二次侵占時期,1939年編制《青島特別市地方計畫》和《青島特別市母市計畫》。在《地方計畫》中城市性質為華北門戶、水陸空交通要道、華北軍事基地、工業基地和觀光地,其規劃的基本構想是將德國侵占時期的單核心帶形城市發展為組團式多核心的帶形城市。這時期青島的建築活動多為日本軍事服務。南京國民政府第二次統治時期,由於國民黨發動內戰,社會經濟陷入空前危機,經濟蕭條,城市建設處於癱瘓狀態。 青島解放後,在第一個五年計畫時期,青島市集中有限財力進行重點建設,主要是住宅和與人民生活緊密相關的公共建築。先後在台西和延安路、太平鎮、小陽一路等地建成新的住宅小區。 住宅建築以二、三層為主,也有部分四層樓房和平房。1955年至1956年上半年, 還採用民辦公助的辦法建築44萬平方米簡易平房住宅。至1957年,住宅竣工85.1萬平方米。 在第二個五年計畫和經濟調整時期,城市建設繼續有所發展。“文化大革命”時期,城市建設遭到嚴重破壞。1978年,特別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城市規劃建築才又重新進入一個繁榮和大發展的時期。 1984年1月5日,國務院批准實施1978年開始重新編制的《青島市城市總體規劃》,規劃範圍為市區及四縣縣城、小城鎮、風景區。城市性質確定為:輕紡工業、外貿港口、海洋科研和風景旅遊城市。 1985年,全市完成固定資產投資396332萬元。住宅建築執行統一規劃、分片開闢住宅小區與加強舊城改造相結合的方針, 投資94169萬元, 占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23.8%,為前30年住宅投資總和的5倍多,建成住宅建築面積626.3萬平方米,平均每年新建住宅89.5萬平方米, 為前30年年平均新建住宅數的8.6倍。1986年至1990年,每年住宅竣工面積都在100萬平方米以上。到1990年末,人均居住面積為6.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