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的投資是指國內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以獨資、合資、合作等形式在我縣興辦企業。
第二條 圍繞我縣“一區四園”(即省級經濟開發區和輕紡服裝工業園、食品工業園、建材工業園和商貿物流園)的產業發展布局,重點鼓勵投資農副產品深加工、機械電子製造、三產服務、高新技術和城市基礎設施等項目。
第三條 供地政策
(一)經營性項目用地、工業項目用地按照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依法出讓。工業項目用地綜合地價每畝不低於5.6萬元,投資社會公益事業等項目用地,依法辦理用地手續。
(二)項目選址、用地、建設應符合規劃要求。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下的工業項目,縣經濟開發區原則上不單獨供地,鼓勵進標準廠房或鄉鎮工業集聚區。入駐縣經濟開發區的工業項目投資強度不低於80萬元/畝。在縣經濟開發區投資興辦的工業項目,按以下標準給予補助:
1、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5000萬元(含3000萬元),每畝補助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1.6萬元;
2、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1億元的(含5000萬元),每畝補助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2.6萬元;
3、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2億元的(含1億元),每畝補助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3.6萬元;
4、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3億元的(含2億元),每畝補助基礎設施配套費4.6萬元;
5、固定資產投資3億元以上(含3億元),採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特殊政策。
(三)投資城市公共設施、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基礎設施建設,採取劃撥(可參照機關辦公用地)方式供地,劃撥土地價格以土地徵收綜合成本價格計算。投資億元以上的城市公共設施、教育、文化、體育、衛生項目,給予“一事一議”的特殊政策。
(四)投資建設標準廠房的,在新建工業區內按不低於5.6萬元/畝提供用地。廠房建成後,投資企業按我縣產業發展布局可自主招引企業入駐或出租、抵押、出售等。
第四條 稅收政策
(一)在縣內新辦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或固定資產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文化旅遊項目,在投資規模、投資強度達到規定並如期建成投產,自納稅年度起,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政策外,企業所繳納的稅收地方分享部分前3年全額獎勵,後3年減半獎勵。對固定資產投資超過3億元的工業項目,在享受上述政策外,實行“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的特殊政策。
(二)投資城市公共設施、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項目,自獲利年度起,按照企業繳納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的貢獻,五年內給予全額獎勵。
(三)鼓勵節約用地,科學規劃和建設標準化廠房,興建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固定資產投資在3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入駐縣返鄉創業園的,同等享受“三獎三減半”稅收政策。
第五條 規費政策
(一)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縣權屬範圍內行政規費實行先征後獎,項目投產後全額獎勵給企業;縣權屬範圍內無減免權的行政事業性規費,按照最低標準執行,其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標準執行。
(二)投資城市公共設施、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項目,縣權屬範圍內的所有規費全部免收。
第六條 幫辦服務
(一)對投資項目實行“一站式”服務和限時辦理。投資項目設立過程中從名稱核准、銀行開戶、會計驗資、工商註冊、印章辦理、機構代碼、稅務登記等手續,由縣行政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一次性告知投資者應提供的材料,在投資者提供必備的材料後,除前置審批外,屬縣內辦理的3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收費由行政服務中心“一票式”代收。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選址、規劃、供地、建設、用電、用水、用氣等相關事務,入駐開發區的由開發區管委會全程幫辦落實,相關收費由開發區管委會“一票式”代收;入駐開發區以外的企業由企業所在鄉鎮幫辦落實。
(二)固定資產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工業項目的投資者發放“企業服務監督卡”,為持卡人在我縣境內證照辦理、入戶、就醫保健、交通管理等方面提供優質服務。其子女入學(義務教育階段),由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證明,免收借讀費。
(三)投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縣有關單位積極幫助申報省市和國家級財政扶持資金。
(四)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積極做好各類項目的金融服務工作,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投資高新技術或重大產業項目,縣中小企業擔保中心根據企業資產狀況和誠信度積極為企業提供融資擔保。
(五)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農業或三產項目,縣發改委積極幫助申報市“6+3”工程或省“861計畫”項目。
第七條 環境保障
(一)保護投資者生命財產的安全,對發生在我縣境內侵害投資者權益的案件,公安部門根據案情快偵快破。實行兩禁止:禁止黨政機關人員到企業吃、拿、卡、要、報和推銷商品;除必要的稅務、環保、安全檢查外,禁止以各種理由對外來企業檢查,確需檢查的,須報經縣政府法制辦批准。
(二)縣紀委(監察局)設立的投訴中心受理外來投資者的投訴,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
第八條 政策執行
(一)財政扶持政策的兌現,由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確定標準後,報縣政府審核,縣財政等部門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二)稅收優惠政策的兌現,次年第一季度由納稅人申報,稅務部門確認,縣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報縣政府批准,由縣財政部門負責辦理。
(三)規費優惠政策的兌現,由縣財政局、招商局、物價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四)本辦法中涉及的其他政策的兌現,由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落實。
(五)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紀委(監察局)按相關規定從嚴、從快處理。
第九條 其 它
(一)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投資規模、投資強度的確定,經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後,報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二)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有明顯帶動作用的重大工業及經營服務業類項目,符合國家頒布的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項目,增加較多就業崗位、稅收或社會效益特別顯著的項目,可以實行政策跟著項目走,特事特辦,向投資者提供更加優惠的政策。
(三)本辦法由靈璧縣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前已簽約的項目仍按當時的政策規定和協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