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川縣財政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稅收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我縣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分配政策。
(二)根據有關法規擬定全縣財政、預算、國有資產管理、稅收、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具體實施辦法;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
(三)編制年度靈川縣本級財政預、決算草案,組織本級總預算執行;匯總全縣預決算;受靈川縣人民政府委託,向靈川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財政預決算及其執行情況;監督全縣各級財政預算的執行;管理靈川縣本級財政收支,管理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對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
(四)參與制定全縣巨觀經濟政策,參與企業、基建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外匯、科技、教育、住房、社會保障等改革,對全縣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進行有效的調控。
(五)負責監督執行國家稅法和稅收條例、決定、規定及有關實施細則,辦理對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申報。
(六)細化財政預算,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強化財政支出管理,指導鄉鎮財政工作。
(七)管理靈川縣財政公共支出;監督執行國家、自治區的有關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以及區、市、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管理靈川縣直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和資產;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有關專用票據;管理住房資金財務;監督管理彩票發行機構,彩票發行市場;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八)辦理和監督靈川縣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負責基本建設、城市維護費、挖潛改造資金、科技三項費用、排污費支出、教育費附加、教育附加費、農業綜合開發等專項資金的管理。
(九)管理靈川縣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內設科室

秘書股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有關報告和檔案,管理檔案、文檔;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勞動工資管理等。
預算股 組織實施財政管理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草擬編制年度預、決算;審查批覆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措施;負責縣級財政與上下級財政預算追加、追減和轉移支付工作;負責日常資金調度。
綜合股 草擬預算外資金管理規範性檔案及管理制度;負責參與收費標準的確定;統一監製和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和政府性基金票據,檢查指導收費票據的使用;負責組織預算外按比例調劑資金的集中。
農業股 掌握全縣農林水等部門業務的全年基本情況,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支農資金、財政扶貧資金;負責全縣防洪保全費的徵收和支出管理;編制農林水等部門的支出預算及組織年終決算;對一些專項資金進行監督管理。
農稅股 負責全縣農業稅收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的貫徹實施;負責宣傳國家有關農業稅收的徵收政策,並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全縣農業稅收的征繳工作;編制農業稅收年度收入計畫。
會管股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的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負責組織全縣會計人員業務培訓;負責全縣會計系列職稱考試的管理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工作的管理。
資金管理所 負責對全縣財政周轉金清收工作;負責全縣財政周轉金放貸有關契約、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工作;提出年度財政周轉金清收方案及清收任務。
財政監督辦 承擔全縣財政監督檢查的職責,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局內部單位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制度和預算的情況;監督全縣各單位財務收支執行情況;
教科文股 掌握教科文部門業務的全縣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檔案、制度的研究草擬工作;監督單位財務執行情況;編制教科文單位的支出預算,並組織年終決算事項;對教科文單位的一些專項資金進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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