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山縣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
2、負責對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財政預決算進行初審,並為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提出初審意見。 4、對屬於縣人大常委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工委工作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 5、負責縣人大及其常委會交付審議的與本工委工作有關的議案、質詢案的審議並提出報告。
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職責1、聯繫縣發展計畫局、經濟局、商務局、財政局、交通局、招商促進局、審計局、統計局、物價局、糧食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單位。2、負責對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財政預決算進行初審,並為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提出初審意見。3、定期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完成計畫及預算任務的意見和建議。4、對屬於縣人大常委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工委工作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5、負責縣人大及其常委會交付審議的與本工委工作有關的議案、質詢案的審議並提出報告。6、根據常委會和主任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及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與工委工作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提出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7、受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委託,聽取聯繫單位有關問題的匯報,協助辦公室搞好有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和代表視察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8、參加聯繫單位召開的重要會議,受理聯繫單位報送的重要檔案和報表。9、做好上級人大交辦的有關法律法規徵求意見稿的審議修改,並及時上報意見。10、完成縣人大常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