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都孤兒-中國學生英語文庫

1834年,議會通過了一項新的濟貧法令。 把持濟貧的往往是些沒有感情的人,就和《霧都孤兒》中的班布樂爾先生差不多。 當時,議會的另一項法令,即1829年通過的《倫敦警察法》,正在開始生效。

內容介紹

狄更斯於1837年和1838年間完成了《霧都孤兒》。這個年代是很重要的。1834年,議會通過了一項新的濟貧法令。此法令基於一種觀點:每個人都有工作乾;如果哪個人沒工作,口袋裡沒有錢,這全是因為他(或她)懶,不願意工作。當地政府為這種人設有濟貧院,提供食宿,但不能讓他們過得舒服,否則(持此種觀點者認為),他們就會想留下來,而不願去找工作了。所以說,濟貧院是缺乏情義之地,狄更斯認為那兒無人道可言;要是能找到工作,誰也不願待在那兒。把持濟貧的往往是些沒有感情的人,就和《霧都孤兒》中的班布樂爾先生差不多。
當時,議會的另一項法令,即1829年通過的《倫敦警察法》,正在開始生效。根據這項法令,首都建立了一支警察部隊。待狄更斯寫《霧都孤兒》時,倫敦警力已十分有效,令比爾·賽克斯那樣的兇手難逃法網。然而,這支警力尚無能力取締書中的費金及其小偷集團的種種犯罪行為。
當時罪犯如果被抓住,會受到嚴酷的懲罰。所以,在小說里,陰險蒙克斯想讓奧利弗教唆成小偷。邊奧利弗那么小的孩子,犯了重罪也會被絞死的。
當時,國家和地方政府都袖手旁觀,不願幫助那些老人、病人或受到僱主之類的虐待的人,但也有一些善心人,像書中的布朗洛先生、梅莉夫人和羅絲那樣,隨時準備幫助命運不如自已的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