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霍震宇,1954年出生於香港,留學於英國一所軍事學校,主修科技。霍英東集團公司董事、霍英東集團創始人霍英東三子。是廣州市政協委員、北京市青年聯合會常務委員、香港青年聯會董事、香港佛教文化產業榮譽主席。
人物成就
助建洛溪大橋、番禺中學及捐款番禺教育基金會,共捐款500萬元。
1996年3月,經番禺市人民政府提名,番禺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授予霍震宇先生“番禺市榮譽市民”稱號。
2000年9月轉授“廣州市榮譽市民”稱號。
個人事業
與鍾南山聯手建醫藥創新公司,作為第十五屆留交會系列活動,2012年12月18日上午,“第二屆珠江創新論壇”在廣州白雲國際會議中心舉行。
同時,有訊息傳出霍震宇將和鍾南山共同建立高層次研髮型醫藥科技產學研平台——“英東南山醫藥創新有限公司”,註冊資金5800萬元,預計三年項目專項總投資近3億元。
談到和霍震宇合作的緣由,鍾南山回憶起十年前的淵源。鍾南山說:“十年前的十二月十幾號,霍英東先生和我在廣州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投資一千萬建立了一個ICU,當時並沒有感覺特別感激他的支持,結果沒幾天,第一個SARS病人就來了。由於在廣州有一個這樣的ICU,我們搶救了100多個病人,並且90%都搶救成功。”
幾個月前,霍英東的三公子霍震宇主動找到鍾南山,表示希望繼續父親的願望,於是兩人聯手建立了英東南山醫藥創新有限公司。鍾南山介紹,新平台將為突發性傳染疾病、腫瘤、慢性病等方面的研究搭建平台。
家產紛爭
控告兄長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愛國商人霍英東家族爆爭產案,長房三子霍震宇於2011年12月19日入稟法院,指控身為亡父霍英東遺產執行人的胞兄霍震寰,私吞至少14億港元家族資產,要求撤換執行人,並交代賬目。
原告霍振宇指,自霍英東於06年10月去世後,胞兄霍震寰便將一批家族資產據為己有,包括霍家祖業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350股普通股、三家海外公司的全部股權及三個海外銀行戶口內7億存款。
霍震寰則稱,海外公司股權及戶口資產,僅共值14.36億,但霍震宇認為估值初步及過時。霍震宇要求法庭罷免霍震寰作為遺產執行人,改由退休抗訴庭副庭長羅傑志出任,或由法庭委任其他適合的人選,以及委任會計師行,調查遺產數目。案件將排期聆訊,霍家其餘10多名遺產收益人將要出庭答辯,包括霍英東3名遺孀。
和解爭紛
霍震宇接受本報專訪稱滿意結果 霍家兄弟不會因此反目
2012年8月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審的霍家爭產案終於落下帷幕,這宗引發外界關注的豪門官司出現了戲劇性一幕,霍家兄弟經過連日緊張協商後,終於達成庭下和解協定。
下午2時30分,香港高等法院繼續上演“霍家遺產爭奪戰”第三季,然而出席的只有寥寥幾個律師,“大佬”身影一個未見。
臨近開庭,法庭里的旁聽席幾近爆滿。霍震宇在一大幫律師的陪同下進入法庭,看到廣州日報記者旁邊還有一個座位,他悄悄地坐到了本報記者旁邊。
趁著開庭前的一點時間,廣州日報記者抓緊這個機會對他進行了專訪。還沒等到最終的結果揭曉,霍震宇就提前告訴了本報記者,雙方已達到和解協定。“有媒體說,這是我們在爭財產,其實我不同意這種說法。其實,我們是在講道理。道理可以在家裡講,也可以在法庭上講。在法庭上解決問題其實很正常,有些家裡講不通的事,拿到法庭上講很正常。”
“有媒體表示,這次官司可能會讓霍家兄弟反目。你同意這樣的看法嗎?”廣州日報記者問。
“我認為不會。這只是解決我們家庭內部的事情。”霍震宇說。
昨日在法庭上,霍震宇表情輕鬆,開庭前還不時與代理律師說笑幾句。庭審期間,他偶爾會閉上雙眼,靜靜聆聽法官與律師的發言。
“對於達成和解,你滿意嗎?”庭審結束時,廣州日報記者又追問了一個問題。
“當然滿意。”霍震宇說。
庭審結束後,霍震宇向廣州日報記者提供了一份《已故霍英東博士遺產執行人之聲明》。這份聲明中稱,“已故霍英東博士之家屬確認,他們已就如何解決最近有關遺產管理事宜的訴訟達成協定,有關訴訟已作出妥善安排”。
據介紹,霍震宇的代表律師當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表示,霍英東長房的家人已經簽署和解協定,稍後二房和三房也將簽署有關協定。霍震宇一方已向法官要求保留簡易判決權利,假如遇到任何問題,可以在6個月內要求法庭作出指示。
長房次子霍震寰表示,大家是一家人,都希望和解,相信大家都滿意安排。據悉,他仍是遺產執行人,其他執行人也無變動。
去年12月,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向香港高院控告兄長霍震寰私吞至少14億港元遺產,要求撤換霍震寰遺囑執行人身份,並要求交代具體賬目。霍震霆等十餘名家族成員均在被告之列,因各人都是遺產受益人而捲入訴訟。
霍英東膝下有10子3女,外界估計霍英東2006年病逝時身家有37億美元。他早於1978年訂立遺囑,其妹霍慕勤、長房次子霍震寰及長房三子霍震宇是遺產執行人。
最新進展
已故香港企業家霍英東的家族遺產爭奪案,原於2012年8月初達成和解,但長房三子霍震宇卻指胞兄霍震寰隱瞞一項股份轉讓安排,令長房5名子女未能均分價值380億元(港幣)的南沙發展計畫中的四分一權益,要求重開爭產官司。
2014年1月3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潘兆初拒絕重開爭產案,下令擱置霍震宇要求罷免2名遺產執行人霍震寰及霍慕勤的訴訟,以確認霍家三房的分產和解協定具有約束力,並下令霍家各成員在3個月內向法庭匯報執行和解協定的進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