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煤價格並軌

電煤價格並軌是指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

概念

電煤價格雙軌制是指在煤炭價格逐步放開後,電煤供需雙方依據的兩種不同定價機制。一種是年初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簽訂的重點契約煤價,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鎖定一年供應量;另一種是市場煤價,價格隨行就市。

電煤價格改革路徑

1993年,我國煤炭市場化改革取得突破,國家放開煤炭價格,由市場自主決定。
為保證電價穩定和電煤供應,1996年開始國家對電煤採取指導價格。
2002年起,國家停止發布電煤政府指導價格,但在每年的煤炭訂貨會上仍會發布一個參考性的協調價格。
2005年,政府正式宣布不再對電煤價格調控。
2009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決定終止了一年一度的煤炭訂貨會,取而代之為網路匯總。

電煤價格並軌進程

推進電煤價格並軌改革的核心內容是:一、取消重點電煤契約,不在政府層面組織煤炭訂貨會或變相訂貨會;二、煤炭價格直接並軌,不設前置條件,不設定煤炭最低價;三、推進煤電聯動,運力銜接改革。
2012年8月份的電煤價格並軌方案一面世即惹來爭議。其主要內容是,煤炭實行長協價。將目前一年一簽的電煤契約延長至2年以上,時限在2年~5年,成為長契約。同時,長協契約將規定電煤基礎價和變動價。
9月中旬的第二稿方案對此進行了修改,主要是:長協契約不再有基礎價和變動價的區分,完全按市場價格確定;同時發改委著手制定《煤炭中長期契約管理辦法》,加強對煤炭契約的管理。
中電聯10月30日發布《2012年前三季度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及全年分析預測報告》,提出電煤價格並軌是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再次將電煤價格並軌推上輿論焦點,爭論也熱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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