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MOQF2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屬於漏電監控方面的先期預報警系統,與傳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不同的是,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早期報警是為了避免損失,而傳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為了減少損失,本文簡要介紹了電氣火災設備與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設計套用及基本組成與工作原理。1、系統的特點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屬於先期預報警系統,與傳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不同的是,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早期報警是為了避免損失,而傳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為了減少損失。所以,這就是說為什麼不管是新建或是改建工程項目,尤其是已經安裝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單位,仍需要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根本原因。2、相關介紹
近年來電氣火災事故居高不下,以2005年為例,十大火災中死亡人數最多的兩起吉林省遼源市中心醫院特大火災、汕頭華南賓館特大火災,均為電氣火災,有關專家積極呼籲儘快採取有效的技術防範措施,遏制電氣火災的上升勢頭,政府有關部門也非常重視,相繼制訂或修改了有關標準規範,要求在建築中設定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為預防電氣火災發生,減少火災危害,合理設十十電氣火災監控系統,保障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施工質量及使用性能,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定本規程。《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45-95(2005版)局部修訂條文9.5.1條、強制性國標《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和運行》GB13955-2005都強調了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在防止因接地故障而引起的電氣火災的防護作用,要求在建築物內安裝剩餘電流動作火災監控系統。可以說,預防建築電氣火災,設定漏電火災報警系統的國家標準和規範已經基本齊全(還有有關的其他規範正在報批中),今後有關場所設計、套用漏電火災報警系統將越來越多。
產品種類
2.1 剩餘電流互感器residual current mutual inductor以檢測監控迴路剩餘電流的方法按特定比率輸出電力線路漏電流信號的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專用互感器。
2.2 電氣火災探測器(以下簡稱探測器)explorer for electric fire
由漏電、溫度等信號感測器單獨或組合構成的電氣異常信號檢測的現場探測器件。
2.3 電氣火災監控器(以下簡稱監控器)monitor for electric fire
具有現場操作、顯示和報警功能,可與探測器組成一個或多個電氣火災監控節點,並能與中央監控主機實時通信的現場監控器件。
2.4 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detectors for electric fire
(以下簡稱監控探測器)
兼具監控和探測功能,集信號檢測、操作顯示和聲光報警於一體,並能與中央監控主機實時通信的現場器件。
2.5 現場監控器件(以下簡稱現場器件)monitoring device of the scene
剩餘電流互感器、探測器、監控器和監控探測器的總稱。
2.6 監控報警alarm and monitoring
被監控電力線路的漏電等電氣火災探測參數達到動作設定值時發出的聲光報警。2.7 預警pre-alarm
被監控電力線路的某項參數達到監控報警設定值50%時發出的聲光報警,是一種區別於監控報警的較緩的警報聲,目的是提醒值班人員注意,以早期排除故障。
2.8 故障報警trouble alarm
按一定周期定時對電氣火災監控系統自身進行巡檢時檢測到系統某環節發生故障(如匯流排開路等)所發出的較緩的聲光報警。
2.9 監控節點monitorpoint
對電氣火災實時監控系統而言,是系統傳輸匯流排上的一個點,節點的總和決定了系統的監控規模。在物理意義上,一個監控節點是由監控器和一個探測器組成,可實現對一條配電迴路和開關設備的電氣火災監控報警及信息上傳功能。
2.10 單迴路監控器single circuit monitor
與一個探測器組成一個電氣火災監控節點的電氣火災監控器,用於對一條配電迴路(即單迴路)的電氣火災監控報警。
2.11 多迴路監控器multiple circuit monitor
在配電箱櫃內由一台監控器與多個探測器組成多個電氣火災監控節點的電氣火災監控器,用於多條配電迴路(即多迴路)的電氣火災監控報警。
2.12 中央監控主機(以下簡稱主機)main unit for centralized control
能接收來自電氣火災監控器或監控探測器的報警信號,發出聲光報警,指示報警部位,記錄並保存報警信息的系統上位監控管理機。
2.13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以下簡稱監控系統)Alarm an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由主機、系統匯流排和現場器件構成的用於電力配電線路檢測與電氣火災相關聯的異常電參數,並具有顯示、報警、操作和記錄等功能的數位化實時監控系統。
2.14 系統匯流排(以下簡稱匯流排)system communication bus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中用以連線主機和現場監控器件,以規定的標準格式進行信息通訊傳輸的物理媒介。
採用匯流排隔離技術,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2、SDFA可通過開關量、通信等方式,直接接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3、SDFA剩餘電流式火災報警裝置可獨立運行。
功能
1.三相電壓、三相電流、漏電流、溫度、頻率等參數的高精度測量;
2.短路、漏電、過壓、欠壓、缺相、超溫等多種保護功能;
3.可程式漏電動作保護 20mA~1000mA連續可調
4.故障動作記錄並可查詢,本機動作實時記錄;
5.對本機電路及狀態指示自檢,故障類型識別指示 ;
6.可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遠程切斷負載電源;
7.除具有基本型的功能外,還同時具有網路接口,附帶專用軟體,實現網路化控制與管理;
8.可單獨使用或通過模組進行16路監控和保護。
產品介紹
MOQF2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產品概述:
本公司生產的MOQF2型剩餘電流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分體式)具有人機對話中文顯示界面,隨機設定各種參數功能,多種人性化設計,便顯示數據一目了然,將防火漏電監控探測與開關本體集成一體控制、是國內最新用電安全防火智慧型保護裝置,本產品對負載電路三相電壓,過流,短路漏電進行實時監控,經微電腦晶片比較分析,確認故障後,發出聲光,語音報警信號,並迅速切斷電源防止火災發生,該產品可獨立使用或匯流排聯網進行遠程控制。
功能有點特性:
1.中文顯示,獨立或聯動控制監測報警等多種功能
2.漏電、過載、缺相、過壓、欠壓保護、及聲光語音報警
3.溫度火災煙霧監控報警
4.消防聯動接口,接受消防系統指令進行脫扣(DC24V)
5.一機能控制1-8路漏電模組
6.漏電動作值可設定選擇
7.匯流排RS485通訊組網向上微機傳送報警故障地址
產品適用範圍:
適用於商場、寫字樓、機關、學校、住宅小區、宿舍樓、別墅區等民用建築安裝使用。套用於檢測漏電流,電纜,電纜終端、中間接頭所產生的熱故障隱患。電纜線接點和中間接點的溫度檢測。
適用的工作環境:
周圍介質環境溫度不低於-20℃、不高於+60℃;在無爆炸危險的介質中,且介質無足以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氣體和導電塵的地方;無雨雪侵襲的地方。
主要技術參數
產品型號 MOQF2
額定電流等級Inm(A) 63~1250A
額定剩餘電流mA 100 300 500 1000過壓、欠壓保護動作值 過壓265V 欠壓160V
過壓、欠壓動作時間 1-60s延時參數可調設定
過載電流倍數設定 隨機參數設定1~3倍電流與報警延時時間
配帶電流互感器 可配接1-8路互感器 每個有地址設定
設定存儲記憶 隨機設定各種參數值,記憶存儲故障記錄100條
安裝方式 櫃內安裝
產品設計
3.1MOQF2電氣火災監控一般規定3.1.1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在工程套用中應獨立配置,並宜作為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一個子系統,承擔火災發生前的電力系統自身可能引發火災的監控報警任務。
3.1.2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現場器件宜為獨立的系統部件。
3.1.3 監控系統的電氣火災監控器應為面板儀表型結構,所有顯示、操作均應在配電箱櫃面板上進行。
3.1.4 監控系統主機應具有實時圖形顯示功能,圖形系統應能顯示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圖,所顯示的圖形中,應能顯示電氣火災報警部位信號和控制狀態信號,能實現實時監控報警和系統故障報警,能線上查詢、設定和修改監控節點的有關參數。
3.1.5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應具有預警功能,能在被監控參數發生異常但未達到監控報警值前發出預報警信號。
3.1.6 監控節點少於20點的小規模工程可不配置主機和系統匯流排,宜選用獨立式監控器或監控探測器,並能通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信號模組(輸入模組)將各監控節點信號接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1.7 系統設計應以漏電監控保護為主,需要時宜同時配置過電流監控保護。
3.1.8 系統的溫度監控宜以檢測配電箱櫃內環境溫度為主,不宜採用檢測各開關進出線銅端子溫度的方法。
3.1.9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設計和配置應滿足安全可靠、經濟適用的要求。
3.2 系統配置
3.2.1 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新建、擴建或改建工程宜相應配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配置標準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GB 50116的有關係統保護對象分級規定確定,同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45-95和《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 16-2008的有關規定。
3.2.2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設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 16-2008的相關規定,並以監控節點為單位在下列電力線路或設備處配置:
a. 特級保護對象的變電所低壓配電重要出線迴路;
b. 樓層或防火分區照明幹線配電箱的進線總開關;
c. 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的配電電源和末端配電設備的總開關;
d. 建築物內的地下商場及其它人員密集場所,如觀眾廳、會議廳等的配電箱總開關;
e. 應急照明區域配電箱或樓層幹線配電箱的總開關;
f. 消防水泵、消防風機、消防電梯等重要消防負荷的電源配電箱總開關;
g. 客、貨梯電源配電箱的總開關;
h. 特級保護對象的空調、風機等一般電力幹線配電箱的總開關;
i. 醫療建築的醫用電源幹線和末端配電設備的總開關;j. 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磚木或木結構重點古建築的電源幹線和末端配電箱的總開關;
k. 其它火災危險性大、需配置監控節點的場所(如廚房、熱飲加工等配電設備)。
3.2.3 在事故情況下仍需保持電源供應的消防設備、應急照明及其它不允許停電的專用電源線路,應設定只報警不輸出脫扣指令的報警型監控節點。
3.2.4 設於同一配電箱櫃內多路配電幹線首端的監控節點應採用具有多迴路監控功能的產品。多迴路監控應能在一個共用的監控器上實現對多個配電迴路的監控參數顯示、操作、設定和報警等功能。
3.2.5 漏電監控保護設計一般宜採用報警不跳閘的設計原則,只有在火災危險性大或必須立即切斷電源以保障安全的場所才可採用監控報警時輸出跳閘信號的方式。過流和溫度監控報警不應聯動主開關跳閘。
3.2.6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監控主機應設於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內,並宜以子系統形式通過主機通訊接口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相連。
3.3 參數配置
3.3.1 監控節點漏電流(剩餘電流)設定值的確定:
3.3.1.1 系統設計中對監控節點漏電流的設定值應先給出設計估算值,在系統調試中可根據監控器顯示的實時漏電流參數修正漏電流設定值。
3.3.1.2 監控節點處的漏電流動作設定值應不小於所監控線路和設備正常泄漏電流值之和的4倍。
3.3.2 分級保護監控節點漏電流動作脫扣輸出信號應考慮下列時間配合要求:
3.3.2.1 末端保護應為瞬動型。
3.3.2.2 上下級保護之間應有不小於0.5秒的延時時間。
3.4 在不同接地保護方式中的套用
3.4.1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中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漏電監控)應正確地與工程電力系統接地保護方式相配合。
3.4.2 漏電監控節點應按附錄2所列不同接地方式的安裝要求進行。
3.4.3 TN-C接地系統不可裝設漏電監控節點,如需裝設時必須將系統接地保護方式改造成TN-C-S系統或局部TT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