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系統和設備越來越複雜,功能越來越完善,人們對操作和維修卻要求越來越簡單、易行。這就需要電氣信息的表達更有全局的概念,將複雜的系統作為一個整體、給各個類別以清晰的符號表示,以便快速檢索和查詢。
常用電氣安全標準的介紹以國家標準為依據,包括電氣基礎標準、電氣安全標準、電氣設備及運行標準、電氣設計標準以及電氣控制線路的繪製原則、圖形及文字元號等內容。用於為從事電氣工作人員,提供常用電氣國家標準和與業務相關的電氣技術標準指南。
內容
(1)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2008)
本標準是安全用電的基礎性、管理性和指導性標準。規定了用電安全的基本原則、基本要求和管理要求,以及用電產品的設計製造與選用、安裝與使用、維修等,用於規範安全用電的行為,為人身及財產提供安全保障。用電安全的基本原則如下。
①在預期的環境條件下,不會因外界的非機械影響而危及人、家畜和財產。
②在滿足預期的機械性能要求下,不應危及人、家畜和財產。
③在可預見的過載情況下,不應危及人、家畜和財產。
④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對人和家畜的直接觸電或間接觸電所引起的身體傷害,及其他危害應採取足夠的防護。
⑤用電產品的絕緣應符合相關標準規定。
⑥對危及人和財產的其他危險,應採取足夠的防護。
(2)電氣技術中的文字元號制訂通則(GB/T 7159—1987)
本標準規定的文字元號適用於電氣技術領域中技術檔案的編制,也可表示在電氣設備、裝置和元器件上或其近旁,以標明電氣設備、裝置和元器件的名稱、功能狀態和特徵。文字元號的組成分為基本文字元號(單字母或雙字母)和輔助文字元號。
(3)其他標準常用顏色標識基本代碼(GB/T 13534—2009)
本標準適用於電氣技術方面的檔案圖樣和標記,規定了常用顏色標誌的字母代碼和表示方法。
常用標準
(1)安全電壓標準
安全電壓是指不帶任何防護設備的情況下,人體接觸到的對人體各部分組織,如皮膚、心臟、神經等沒有任何損壞的電壓。通常很難確定一個對人體完全適合的最高安全電壓。
世界各國對於安全電壓的規定不盡相同。有50、40、36、25、24V等,許多國家採用36V 為安全電壓。國際電工委員會(IEC)規定安全電壓限定值為50V,25V 以下電壓可不考慮防止電擊的安全措施。
我國規定36、24、12V三個電壓等級為安全電壓級別,以供不同場所使用。在有高壓觸電危險地區的安全電壓為36V,無高壓觸電危險地區的安全電壓為24V。在潮濕、有導電塵埃、高溫和金屬容器內工作時,則以12V為安全電壓。安全電壓的規定是從總體上考慮的,對於某些特殊情況、某些人也不一定絕對安全。可見,即使在規定的安全電壓下工作,也不可粗心大意。
(2)安全距離標準
安全距離指在各種工作條件下,帶電導體和周圍接地體、地面、不同相的帶電導體以及工作人員之間必須保持的最小距離。
安全距離大小與施加於導體的放電特性及電壓等級密切相關。對於雷電過電壓,安全距離要根據避雷器的特性決定。對於操作過電壓,安全距離根據電網可能出現的過電壓倍數決定。電網允許的最高工作電壓,因為其值不會超過110%,可以不考慮。電工專業規程中規定動作的各種情況下的安全距離,是電工設計人員、運行和檢修人員在工作中必須遵守的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