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電話號碼是日常通信中最常用的定址工具,而網際網路的域名和電子郵件地址的廣泛程度也是無可非議的。電子號碼就是要將兩者巧妙地結合起來,使人們在進行各種電信通信時能夠享受充分的自由和靈活性。
電子號碼的含義是電話號碼到URL(通用連結定位)的映射,它實際上是將E.164電話號碼翻譯成域名在網際網路上使用的規則。它的出發點是提供一種全球性的網路基礎架構服務,用戶可以通過一個電話號碼實現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多種電信業務。
發展
1997年,網際網路工程任務組開始討論如何更好地在網際網路上使用電話號碼。
1999年,網際網路工程任務組成立ENUM工作組,制定把電話號碼映射為基於DNS(域名解析伺服器)的一組屬性(如URL)的結構和協定,建立一個全球性的號碼資料庫,利用網際網路DNS把E.164電話號碼映射為網際網路地址,使電話號碼成為網際網路上所有通信服務的單一聯絡形式,使用戶在Web瀏覽器上輸入一個電話號碼就可找到相應的URL,E-mail地址或IP位址。
2000年10月在柏林舉國際電信聯盟第二研究組會議,電子號碼問題是會議討論的熱點。
從技術的角度來看,DNS的單根方式決定了整個網際網路採用的是單點控制的模式,而這種狀況對ENUM的發展是不利的,ENUM的實現將電話網和網際網路結合起來,實際上是網際網路向電話網的滲透,擴大了網際網路的作用:一方面代表了網路技術的發展和進步,另一方面也會對ENUM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以及ENUM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性造成隱患,使得已開發國家有可能將對網際網路的控制進一步擴大到對整個通信網的控制。
但是,如果要使用網際網路,就不可避免地存在著某種程度上受已開發國家控制的可能性。
ENUM的實施將會提供一種全球性的網路基礎架構服務並將給傳統電信網帶來巨大的影響,因此應該由一 箇中立的、國際化的組織遵照公開、公正和透明的原則對ENUM的全球實施進行管理。
在傳統電信網的發展中,國際 電聯一直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作為一個由各個國家的電信管制部門、運營商和設備製造廠商參與的組織,國際電聯也有責任在ENUM的全球實施中發揮更大的作用,避免在ENUM的實施中出現國際網際網路中存在的種種不公正的現象,避免ENUM的實施給傳統電信網帶來的負面影響。
ENUM標準的研究動向
根的結構
不論是在哪個國家!,電話號碼都是被高度管制的,每個國家都擁有在其國家碼範圍內配置號碼的主權。ENUM的核心問題之一就是如何對這個統一的資料庫進行管理,在新型電話網的管理政策上,傳統的和新興的電信運營商都想得到本國電信主管部門的支持!
傳統的電信運營商喜歡對電話進行管制的環境!而IP電話運營商喜歡比較寬鬆的環境。
代表了Internet自由思想的IETF支持所謂的單根方式,IETF提議建立一個單一的E.164.ARPA域來處理ENUM,構想採用3級或4級的分級結構,中心伺服器(稱作根節點)指向0層伺服器,這些0層伺服器指向授權的1層伺服器,最後是2層和3層伺服器。
多根方式的支持者認為政府支持單根方式將制約ENUM的成長,同時管制所帶來的壟斷也將造成價格的抬高, 他們還認為為制定政策而花費的時間將會延遲ENUM的實施。另外,在安全性方面多根方式比單根方式將會留給各國更大的空間。
頂級域名的選擇
除了根的結構外定,ENUM實現中的頂級域名的選擇問題也是各國關注的焦點,頂級域名的標準中採用ARPA(ARPA,國際網際網路一種專用域作為ENUM全球實現的頂級域名,對此有3種態度:
一種是反對,認為ENUM成 為一種全球公用業務平台,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ENUM根區的管理,為了保證ENUM系統的一致性,ENUM根區的管理應該是國際化的,並且應該是在政治上和商業上保持中立的。負責ENUM根區的技術組織應該是一個國際組織,而且這種安排應該是遵循非歧視的原則並應符合國際慣例的。基於這種考慮,我國提出了設立一個新的頂級域名來實現ENUM的構想。
第2種是支持,觀點是ARPA已與美國軍方脫離了關係!且ARPA的成熟性也是無可非議的,如果採用ARPA作為ENUM的頂級域名將加速ENUM在全球的實現。
第3種是持觀望的態度。
我國的公用電子號碼簿系統
信息種類及排列方法
我國公用電子號碼簿系統內的信息可分為三類,即用戶信息、號碼簿操作信息和分散式操作信息。每一條信 息均由屬性來表示, 以上三種信息的排列按如下方式進行:
(1) 將屬於一個客體的用戶信息(即若干用戶屬性) 集中在一起,組成一個登錄項,並為這個登錄項分配一個相 對識別名 。
(2) 設立若干客體類別,規定它們之間的上、下級關係,以將屬於不同客體類別的登錄項排列成樹形,形成DIB模型的基礎。
(3) 將與每一登錄項有關的號碼簿操作信息加入到該登錄項中。
(4) 在DIT的適當位置 (管理點— 每一個管 理區子樹的最高頂點) 增加用於DIT信息管理的號碼簿操作信息。
(5) 將每一個DSA進行分散式操作所需要的信息分別在各自所支持的DIT子樹基礎上加入。
客體類別
(1) 結構客體類別和別名客體類別是關係到DIT結構的重要客體類別。每一個號碼簿登錄項都必須對應於一個結構( 或別名) 客體類別,每一個號碼簿登錄項在DIT中的位置從根本上說取決於它的結構(或別名)客體類別。
(2) 輔助客體類別與DIT結構無關,當屬於某一結構客體類別的客體同時屬於某一輔助客體類別時,該 客體登 錄項可以同時對應於這兩個客體類別,此時該 客體登錄項所包含的屬性即可以在其所對應的客體類別定義基礎上 變化(增加或刪除某些屬性)。輔助客體類別的設定為更加經濟合理地安排號碼簿的信息資源、增加使用靈活性提供了方便。
(3)抽象客體類別包括“Top (頂) ”和“Subentry(子登錄項)”及其各子類別。①“Top (頂)”在號碼簿系統中不存在與這一客體類別對應的登錄項,它的作用僅用於表示各客體類別之間的關係。②“Subentry(子登錄項)”及其子類別僅用於子登錄項,用以表示子登錄項的具體作用,即指出該子登錄項用於DIT域信息管理的哪一方面。
(4)在右圖中凡以直線相連的兩個客體類別,其位置居左者為位置居右者的(直接)父類別,位置居右者為位置 居左者的子類別。從一個客體類別開始向左直至“TOP’’所形成的鏈稱為該客體類別的父類別鏈。對於每一條鏈而言,子類別都必須繼承其父類別定義中所包含的屬性,同時還可以定義自己所需要的屬性,父類別定義中的可選屬性在子類別中也可被定義為必備屬性。此外,對於一個子類別來說,它還可以有多個直接的父類別(不在同一條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