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系統中期發展規劃

(簡稱規劃)一般分五年電力發展規劃(簡稱五年規劃)、電力發展中期規劃(簡稱中期規劃,時間為5—15年)和電力發展長期規劃(簡稱長期規劃,時間為15年以上)。 其中“五年規劃”指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對應的五年計畫,包括兩個階段:在規劃未開始實施前為五年規劃,在開始實施後則為五年計畫。 電力系統中期發展規劃是在電力系統長期發展規劃的基礎上進行的,受電力系統長期發展規劃的約束和指導。

電力發展規劃

(簡稱規劃)一般分五年電力發展規劃(簡稱五年規劃)、電力發展中期規劃(簡稱中期規劃,時間為5—15年)和電力發展長期規劃(簡稱長期規劃,時間為15年以上)。
其中“五年規劃”指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對應的五年計畫,包括兩個階段:在規劃未開始實施前為五年規劃,在開始實施後則為五年計畫。如1998年做“十五”規劃屬於五年規劃範疇。

概念

電力系統中期發展規劃是電力項目開展設計工作,如發電廠設汁、變電所設計、電力系統繼電保護與安全自動裝置設計、電力系統通信設計、電力系統調度自動化設計的依據。在該規劃中要提出電力系統地理接線圖、單線接線圖和逐年工程建設項目表。電力系統中期發展規劃是在電力系統長期發展規劃的基礎上進行的,受電力系統長期發展規劃的約束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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