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曾任西寧市政府辦公廳秘書四處處長。
2008年1月,擬提任為副縣級幹部。
曾任現任西寧市城西區委常委、副區長。
2012年10月,擬提任為正縣級領導幹部。
曾任西寧市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嚴重違紀
經查,雷桂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違規套取旅發資金、設立“小金庫”;失職瀆職,收受賄賂,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西寧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雷桂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將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