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我縣科技發展戰略,組織制定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2.綜合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進步工作,編制部門經費預、決算,管理和監督縣級科技三項費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
3.組織專家對先進技術的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重點科技建設項目進行前期調研、評估和論證。廣泛開展同省內、外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實施省、地院校科技合作項目。
4.管理我縣科技市場,組織參與技術貿易活動,管理和指導民營科技企業,研究制定促進全縣民營科技發展的措施,培育高新技術及其產業。統籌協調、保護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
5.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和制定我縣企業科技進步和農村科技及社會綜合協調發展建設的政策和措施,指導鄉鎮科委、各部門、各企業的科技業務管理工作,培訓基層科技管理人員。
6.開展省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我縣科技宣傳工作,科技普及、科技保密、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科技統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