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職責
1 、承擔組織實施省內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認證的現場檢查工作。
2 、承擔省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註冊、廣告的技術評審工作及藥品、醫療器械生產和經營企業質量體系的現場考核工作。
3 、負責認證檢查員組織、安排與協調工作。
4 、負責全省醫藥企業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註冊、醫藥政策法規、科技等方面的技術諮詢、培訓與信息服務工作。
5 、負責省內醫藥企業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GMP 、GSP 、GAP 、GCP 、GLP 、GPP 等培訓工作。
6 、完成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人員與組織構
中心現有工作人員9 名,其中在編輯3 人,外借及聘用6 人,平均年齡30 歲。根據省局三定方案中心、內設機構4 個,分別為綜合部、認證部、審評部、廣告審查部。由於人員嚴重不足,內設機構尚未成立,現分設業務組與綜合組。對於聘用人員中心採用契約制,每2 年簽訂一次,契約約定國家規定的5 項保險由本人自行購買,中心按比例報銷。
三、財務管理
中心現有收費許可三項:(1)藥品GMP 、GSP 認證費; (2) 中藥保護品種初審費;(3) 二類醫療器械審評費。以上收費項目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繳入省財政再由財政安排後使用。
中心設出納,會計由省局計財處負責。
四、業務工作開展情況
1 、藥品GMP、GSP 認證現場檢查的組織工作;承擔藥品GMP 、GSP 跟蹤( 飛行) 檢查組織工作。
2 、二類醫療器械技術審評工作。
3 、中藥品種保護初審的技術審評工作。
五、認證檢查員與審評專家的管理
由於藥品認證檢查員與審評專家非中心工作人員,中心的規章制度對他們沒有約束力,這部分人手中握有至關生死的權力,對他們選用與管理成為中心需要研究與解決的問題。經過2 年的準備,中心起草了《雲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認證檢查員管理制度》,經省局黨組辦公會討論通過下發。制度涉及檢查員管理選派、檢查組組長條件、檢查員的行為準則、檢查費用報銷、檢查員的考核、檢查員管理中省局相關處室,紀檢監察室與中心的職責等內容,中心對每個檢查員建有業務工作、培訓情況與廉政考核檔案,了解檢查員的專業特長,實施針對性與隨機性選派。中心出台了審評專家選聘條件與制度,建立審評專家與中心定期聯繫制,及時傳遞國家政策與審評技術要求,了解、收集撐握專家研究方向與動向,同時關心專家身體與生活情況,增強了審評專家為中心服務的主觀意願,提高了審評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