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介紹
離石區水利水保局位於離石區交通路6號,是區政府主管全區水行政的職能部門。單位下設辦公室、行政股、水利工作站、水土保持工作站、河道管理站、水資辦、水保監督站、農防股、設計室等9個內設機構和吳城水庫、打井隊、抗旱服務隊等3個下屬單位。全局現有職工102人,其中幹部72人,中級以上職稱28人,初級以上職稱32人,高級工5人,中級工6人。近年來,在歷屆局領導班子的帶領導下,全局幹部職工不懈努力,全區水利水保建設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也多次受到了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獎勱。領導分工
杜永紅(局長):領導和主持水利水保局全面工作。劉貴榮(副局長):分管吳城水庫和千年水庫建設工作。
張志平(總工):分管水保淤地壩工作。
渠平柱(工會主席):分管水政辦、水保站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水利信息、督促檢查、文秘、檔案、宣傳、信訪及重大會議組織,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股
負責機關後勤管理農村水利工作站
負責全區農村水利工作。研究提出農村水利的政策、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組織擬定有關規範、標準和規章制度;負責全區鄉鎮供水、農村飲水、農村節約用水、節水灌溉、井灌區建設和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工作;組織擬定山丘區水利發展規劃;負責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建設水土保持工作站
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組織擬定有關水土保持規範、標準,按《水土保持法》協調 流失綜合治理;擬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區水土保持國家級和省級重點治理項目工作。設計室
負責全區水利水保工程的設計和技術審查,負責水利項目和引進外資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初步設計的編寫等前期工作的管理和審查上報工作;組織編制水流域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河道站水保監督站
根據國家、省、地、市政策法規,各自負責水資源管理、河道管理水保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本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和普法教育工作。農防股
負責市農建指揮部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法規,並負責監督檢查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二)組織擬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政策、發展戰略,組織起草有關法規並監督實施。
(三)擬定與管理職責有關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除澇排水的論證工作。負責跨行政區範圍的水務事項。
(四)對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等水資源統一管理,實行地表水與地下水、水源地與輸水河道、水量與水質、城區與鄉鎮水資源的統一規劃和統一調配。統一管理全市水源地保護、河道整治和保護、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城市供水公報等。
(五)按照國家、省、地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流、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並對污染超標嚴重河段的各排污口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六)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七)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八)擬定水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行業各項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協調水行業的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回用回灌、節水、農業用水的價格協調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的意見。組織徵收水資源費、排污費、防洪保護費、小水電管理費、河維費、水土保持監督補償費、污水處理費等政府規定的相關規費。
(九)組織實施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利電氣化、鄉鎮供水和農村改水工作。
(十)組織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探討適應市場的水保運行機制,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保持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一)負責全區水行業的外事工作;指導利用外資工作;管理水行業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利職工隊伍建設。
(十二)負責全區水產漁業和漁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全區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調、指導全市的防洪工作,對主要河道、水庫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