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法區

離岸法區,是一些國家和地區(多數為島國)以法律手段制訂並培育出的一些特別寬鬆的經濟區域。

簡介

近年來,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紛紛以法律手段制定並培育出一些特別寬鬆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領土上成立一種國際業務公司,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法區,或稱之為避稅天堂。

範圍

屬於離岸法區的國家及地區有英屬維京群島(BritishVirginIslands)、開曼群島(CaymanIsland)、百慕達(Bermuda)、巴哈馬(Bahamas)、巴拿馬共和國(TheRepublicofPanama)、美國德拉瓦州(Delaware)、模里西斯(Mauritius)、科可群島(CookIsland)、西薩摩亞(WesternSamoa)、曼島(IsleofMan)、賽舌爾群島(Seychelles)、紐埃島(TheIslandofNiue)等十幾個國家和地區。

以上這些國家和地區都曾是英國的殖民地,同是大英國協成員,其公司法源自英國,是世界上公認最完善的公司法,在世界各地都具有很高的法律地位,受國際商業法保護。世界各國政府都承認並允許海外離岸公司在本國開展業務或投資,世界各大銀行也都承認此種公司,為其設立銀行帳號,並為其財務運作提供方便。

前景

避稅天堂始終不斷地吸引著世界各地的國際流動資本前來朝聖,五花八門的公司雲集此地。它雖然減少了高稅國的政府收入,但卻增加了跨國公司的收入,更促進了避稅天堂經濟的發展。同時,避稅天堂對高稅國的經濟已具有一定的“安全閥”作用。

如果沒這些避稅天堂,那么處於高稅賦壓力下的納稅人必定會減少投資和採取其他對策,高稅國也因此會蒙受更大的財政損失。避稅天堂的直接受益人主要是跨國公司,它對跨國公司的發展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更重要的事,避稅天堂的存在帶動了自身經濟的發展,是建築、運輸、旅遊,以及服務業蒸蒸日上,不僅擴大了就業機會,而且增加了外匯收入,避稅天堂日益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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