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簡介
2012年11月6日,名為“青藍師太”網友在新浪微博中曬出了一段被網友驚呼為逆天的公司規定,內容為:我們公司出的新政策,老蘇受什麼刺激了?哈哈哈哈,太給力了!@王石你怎么看?下面附有一張該公司新出的規定的檔案照片,檔案上明文規定:凡離婚者,開除!凡婚外情者開除!凡包養小三者,開除!凡生活作風不檢點者,開除!這一微博一經發布,立即引起網友的熱烈討論,在短短2天內就被微博網友轉發了1000多次。
網友熱議
1.從明天開始起,做一個“無離婚、無出軌、無小三、無婚外情”的四無新人吧!
2.非常支持這家公司的規定。
3.老闆是女的,家裡出事了。
4.這個必須要支持一下了。婚姻不是頭昏,要努力一起到達幸福的對岸。
5.這種公司就應該被列為精神文明先進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
6.開除開除,做人都做不好怎么做事?
7.尼瑪!太坑爹了!公司也管的太多了吧!哈哈!不過跟俺沒什麼關係,隨叫咱們是�絲啊!
8.離婚即離職,我覺得應該在全國上下各大公司大力推廣!
9.我尋找這樣的公司很久了,應該全國推廣並執行!!讓小三那裡涼快那裡睡呀!!
10.應該在全國執行,這樣離婚率會降低很多。。。
當事人回應
媒體報導此事件在微博上得到迅速傳播之後,人民網針對此事件專門採訪了該珠寶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我們公司的品牌文化就是婚愛文化,具體內容為浪漫忠貞,包容互愛;風雨同舟,不離不棄;白頭偕老,幸福一生,這也是我們的企業文化。”該珠寶公司企劃部行銷策劃主管薛艷花昨日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 這家珠寶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回應本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他們出台此規定並不是炒作,也從沒有打算對外宣傳。“規定出台後,我們立即在公司內部各部門召開了會議,訊息是通過我們的內部員工流傳出去的。”薛艷花說。之後陸續又有成都晚報、遼瀋晚報、新聞晨報等新聞媒體針對此事進行了相關報導。除此之外,微博名人@李開復也針對這一報導在微博發表了評論,同樣引來不少微博網友的討論。
律師說法
該規定在法律意義上無效
長期代理婚姻糾紛案件的執業律師張健表示,按照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公民具有婚姻自由、戀愛自由,不論結婚還是離婚,公民均具有完全的自主權,不受他人干涉。
“即使婚外情,也是道德層面的,用人單位也無權進行干涉和做出限制性的規定。”張健說,“因此,該公司做出的這項補充性規定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即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已達成任何形式的協定或約定,勞動者都可以主張該協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