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西市外事僑務辦公室

10、負責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關於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協助審核我市重要涉外報導稿和有關其他文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的外事教育工作。 11、負責對全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外事紀律和保守機密等方面的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對市直出國(境)人員的外事教育工作。 6、指導縣(市)、區及有關部門和民眾團體的僑務工作;開展“興國利僑”活動。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市邊防委員會辦公室及日常工作移交雞西軍分區。
(三)加強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涉僑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外事工作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和省、市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決定;督促、檢查市有關部門、單位和縣(市)、區人民政府貫徹執行對外方針和有關規定的情況;負責處理全市政治性涉外事務。
2、接待來訪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負責辦理來我市訪問或公務活動的外國人士的簽證函電及其它領事業務;管理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指導我市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協調和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協調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3、審核有關單位報請審批的外事檔案;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團組(人員)出國任務件審核以及因公赴俄、獨立國協出國團組(人員)審批工作。
4、承辦市領導出訪和邀請外國相關人員來訪的報批事宜;圍繞全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的對外開放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5、負責掌握全市外事工作情況,及外國人在我市的活動情況和問題,蒐集有關的外國友好城市和國(境)外毗鄰地區的情況;對重要情況和問題及時向市政府或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6、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外賓接待工作;統籌安排市領導的外事接待活動。
7、負責統一歸口管理本市因公出國團組及出國人員審批和代辦簽證工作;按有關規定會簽由外事辦歸口管理的各部門派遣出國團組及人員或邀請外國人來我市的上呈報告;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匯報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及出訪結果。
8、負責我市與外國開展友好城市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我市民間團體對外交往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屬的邊界事務,指導和牽頭處理邊境口岸有關涉外事宜;主管地方政府與鄰國地方政府的會談、會晤工作。
10、負責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關於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協助審核我市重要涉外報導稿和有關其他文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的外事教育工作。
11、負責對全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外事紀律和保守機密等方面的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對市直出國(境)人員的外事教育工作。
12、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外事紀律和涉外保密制度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和外事保密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13、負責對我市各部門和各級外事機構的外事業務指導和監督。
14、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外事辦交辦的事項。
(二)僑務工作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僑務、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調查研究我市僑情和僑務工作開展情況,制定全市僑務工作規劃。
2、開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經濟、科技合作和華文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做好其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華僑和港澳同胞回國(內地)來我市安置、定居及其眷屬等有關事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的社會救濟和扶貧工作。
4、根據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推動有關部門做好引進華僑、外籍華人和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工作,為我市招商引資發揮橋樑紐帶作用。
5、負責對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捐贈事宜的立項、申報、審核工作和對受捐款物使用的管理工作;負責華僑、港澳同胞、外籍華人來我市探親、觀光、旅遊的接待工作。
6、指導縣(市)、區及有關部門和民眾團體的僑務工作;開展“興國利僑”活動。指導基層辦好華僑、僑屬企業,維護僑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協調有關部門制定發展僑務經濟工作優惠政策。
7、發揮海外交流協會民間團體作用,加強與海外華僑社團和知名海外華人的聯繫,為我市企事業單位走出國門,走向國際市場牽線搭橋。
8、承辦市政府和省外僑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內設7個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檔案的起草、審核、印發及材料複印、文電收發、傳遞、承辦工作,文書檔案管理工作及印章的管理使用等文秘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統計、審計監督、車輛管理工作等事務性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黨群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
(二)國際交流科
負責貫徹國家總體外交方針政策,為市委、市政府對外開放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負責我市與國外政府間友好交往的日常工作;負責市領導的外事活動安排;負責國外官員來訪的邀請接待工作;為涉外部門在對外經貿、科技、文化等方面開展交流與合作服務;負責建立和發展國際友好城市的具體工作;負責出國人員的外事紀律和涉外保密教育。
(三)審批簽證科
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團組(人員)出國任務件審核以及因公赴俄、獨立國協團組出國團組(人員)審批工作;負責代市政府及本辦對有關因公出國(境)檔案的起草工作;督促檢查上級有關因公出國(境)方面檔案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因公出國(境)團組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因公護照的管理工作;參與與因公護照有關的案件的處理工作;調查掌握因公護照的使用情況和問題;負責因公護照赴外國駐華使領館簽證代辦工作。
(四)領事專家科(文化新聞科)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中央領事方面的政策、規定;負責應邀應聘或互派來我市工作的外國專家、學者、教師、研究生、留學生、技術工人的管理(備案)、服務工作;參與我市公民在境外重大事件合法權益的保護;負責外國駐我國使領館、文化新聞團組來訪及外國記者來我市採訪有關事宜的管理接待工作;協助審核我市重要涉外報導稿和有關其他文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市的管理工作。
(五)邊境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邊境管理工作方針政策、條例、規定;承擔上級邊防委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邊防工作;指導邊防部隊、公安邊防等有關部門處理邊境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涉外情況和問題;負責我市的中俄邊界的中方界務管理,掌握邊界走向和轄區邊境標誌位置及其變化情況;負責對執行邊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情況的調查研究,並向市邊防委員會提出報告和建議。
(六)僑政外聯科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僑務工作方針、政策、法規;保護我市歸國華僑、僑眷和華僑在國內的合法權益;負責僑辦信訪工作;負責我市的僑情普查和分析工作;負責歸僑、僑眷的身份認證和僑辦、僑屬、僑資企業的認定工作;負責引資引智工作、海外僑胞捐贈款物使用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對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及日常工作。
(七)對俄工作科
負責全市對俄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負責市政府對俄及周邊城市友好交往聯絡、出訪、會談、禮賓禮儀工作;負責接待俄政府及官方來訪工作,及時了解掌握中俄雙方在經貿發展和政治動態信息,為市政府對俄工作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對俄開展經貿、科技、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在俄雞西人聯誼會”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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