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拼音: jī gān注音:ㄐㄧ ㄍㄢ
解釋:喻赦罪
典源
《全唐文》卷六百四十七〈元稹·郊天日五色祥雲賦〉~6549~臣稹詠霈澤於雞竿之前,睹斯雲散之為五采之湛露。
《新唐書》卷四十八〈百官志三·少府·中尚〉~269~
中尚署: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掌供郊祀圭璧及天子器玩、后妃服飾雕文錯彩之制。凡金木齒革羽毛,任土以時而供。赦日,樹金雞於仗南,竿長七丈,有雞高四尺,黃金飾首,銜絳幡長七尺,承以彩盤,維以絳繩,將作監供焉。擊鼓千聲,集百官、父老、囚徒。坊小兒得雞首者官以錢購,或取絳幡而已。歲二月,獻牙尺。寒食,獻毬。五月,獻綬帶。夏至,獻雷車。七月,獻鈿針。臘日,獻口脂。唯筆、琴瑟弦,月獻。金銀暨紙,非旨不獻。制魚袋以給百官;蕃客賜寶鈿帶魚袋,則授鴻臚寺丞、主簿。監作四人,從九品下。凡監作,皆同品。
釋義
一端附有金雞的長竿。古代多於大赦日樹立,後用為赦罪之典。示例
唐 許渾 《正元》詩:“高揭雞竿辟帝閽,祥風微曖瑞雲屯。”清 余京 《畢孝子寧古塔負祖父骨歸里》詩:“雞竿明詔下鰲禁,忽許枯骼還山邱。”
清 周亮工 《兒子南來壽格移尊過慰靜一老人同賦二月十六日詩》:“雞竿唱徹人爭聽,鴉室聲寒我獨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