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市交通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根據省廳的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監督執行。
(二)制定我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調控;組織我市網化公路、通鄉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
(三)對省、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組織市重點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工作,負責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指導全市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我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組織公路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規費稽徵;負責客貨運輸、出租汽車、出入境汽車運輸、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培市場等運輸服務業的行業管理。
(六)組織水運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規費稽徵;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和防止船舶污染、通信導航工作;實施船舶代理、外輪理貨、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七)制定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全市交通行業職工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
(八)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從事管理、勞動工資和幹部調配管理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九) 負責全市交通的路政、運政工作;管理和指導公路、港口、航運公安工作。
(十)負責政府間交通行業的涉外工作,指導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區域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一)負責全市公路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管理。
(十二)承辦市政府及省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全局性會議組織,檔案起草印製,文字材料審核,文電收發、文書處理、檔案管理、信息調研、保密、督辦等項政務工作;負責公務接待、機關安全保衛、車輛管理水暖電照等後勤管理,辦公用品發放和職工生活等事務性工作,負責信訪、計畫生育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組織貫徹交通行業財務會計規章、制度;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工作,對系統內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及專控商品審核工作;指導全市公路地方養路費、客運附加費、運輸管理費、貨運附加費、過路過橋費等交通規費的徵收工作;專項資金的管理及利用外資、融資等有關財務工作。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計畫;組織編制全市公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交通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交通行業限額以上技術改造初審工作及設備計畫編制的審定;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的綜合統計和信息工作。
(三)審計科
執行省和市審計規章制度;負責市交通專項資金審計和
局直單位行政負責人任期目標及離任審計工作;指導交通系統的審計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財務收支效益以及投資項目的竣工監督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質量檢查科)
組織研究全市公路交通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負責交通法規、規章的調研、論證、草擬等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及行政複議和訴訟,指導交通行業法制工作,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交通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治理公路“三亂”工作。
負責交通基本建設的管理、質量監督和項目竣工驗收工作;重大技術問題的研討,參與重大質量事故處理工作,負責公路交通建設從業單位的資信登記管理和市內公路交通建設市場的管理工作,對重點公路交通工程招標工作進行監督;參與審查全市重點交通工程可研報告,工可研報告,負責初步設計的安排、驗收及審查報批工作;確定工程的技術標準和方案,負責工程技術諮詢、交流、引進及重大工程技術的研討和處理。
(五)科技教育科
擬定全市交通行業科技教育發展,推進科技、教育體制改革;負責公路交通重大科技項目的實施,管理交通行業標準和計量工作;編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科技項目計畫,負責科計統計,指導交通學會、協會工作;制定交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負責計畫生育工作;指導全市交通行業職工培訓及職業技術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