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1、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安排區政府領導日常公務活動,組織、籌備區政府重要會議和重大政務活動;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2、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區政府的文電收發、傳遞、督辦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的機要保密、印信和檔案管理工作。
3、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請示區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4、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區政府各部門之間、部門與鄉鎮(街道)之間、鄉鎮(街道)與鄉鎮(街道)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5、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文稿,完成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文字綜合工作;圍繞區政府的中心工作,組織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6、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對上級黨委、政府和區政府工作部署、重要指示、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有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承辦市 、區人大代表建議和市 、區政協提案及相關議案、建議案。
7、負責接收、承辦省、市長公開電話辦公室交界的投拆,直接受理區長公開電話投訴,建設公開電話網路;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區委和區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
8、收集、篩選和整理區內外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動態信息,為上級政府和區政府領導同志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區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9、負責區政府法制工作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10、負責全區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國家安全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11、組織協調區五家班子重要賓客的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區政府行政後勤工作。
12、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秘書科
綜合調研科(信息科)
督查科(區政府督查室)
法制科(區政府法制辦公窒)
公開電話辦理科(區長公開電話辦公窒)
民族、宗教、僑務、外事科
應急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