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神經系統藥物 > 鎮痛藥物 > 強鎮痛藥
劑型
1.20μg,40μg(供舌下含服);
2.注射劑(粉):10μg,20μg。
雙氫培托啡的藥理作用
1.雙氫培托啡具有高效鎮痛作用,其鎮痛強度為嗎啡的數百倍至千倍;臨床的有效量僅為嗎啡的1/500~1/1000。
2.雙氫培托啡有較強的鎮靜及平滑肌解痙作用。
3.呼吸抑制作用相對輕於嗎啡。
4.反覆用藥可產生耐受性和依賴性,主要表現為精神依賴性。口服效果差。
雙氫培托啡的藥代動力學
口服首過代謝明顯,收效差。起效較快,維持時間較短,肌內注射和舌下給藥10~15min起效,維持1~3h。
雙氫培托啡的適應證
1.用於各種急性疼痛的鎮痛。
2.作為麻醉性鎮痛藥,用於靜脈全麻或靜脈複合全麻。
3.適用於各種晚期癌症疼痛使用嗎啡或哌替啶無效者。
4.用於平滑肌痙攣引起的疼痛如胰腺炎急性發作、膽結石、尿結石以及胃腸痙攣。
5.內鏡檢查的術前用藥。 與解痙靈同用,有助於進行內窺鏡逆行胰膽管造影術。
雙氫培托啡的禁忌證
1.對雙氫培托啡過敏者、孕婦、哺乳者禁用。
2.參見嗎啡。
3.腦外傷神志不清者或肺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項
1.肝和腎功能不全者慎用,必須酌減用量。
2.嚴禁靜脈快速推注。
3.用於複合麻醉時,應常規行氣管內插管及機械通氣。
4.非劇烈疼痛如牙痛、頭痛、風濕痛、痔瘡痛或局部組織小創傷痛不宜使用本品。
雙氫培托啡的不良反應
1.不良反應較少,可有嗜睡、噁心、出汗、頭暈、甚至嘔吐等反應,用藥後走動容易出現。出現這些反應時,應讓患者臥床休息,一般不須特殊處理,可自行緩解。偶見呼吸減慢(每分鐘9~11次);用呼吸興奮藥尼可剎米或吸氧可糾正。
2.個別老年人可出現尿瀦留。
3.超量用藥可產生急性中毒,主要表現為呼吸抑制、瞳孔縮小、昏迷。呼吸停止是其致死原因。
雙氫培托啡的用法用量
1.注意勿將藥片吞咽,否則無效。
2.常用劑量:20~40μg/次,15min後疼痛可明顯減輕。可視需要2~3h後可重複給藥。有時允許使用每次極量60μg,每天180μg。連續用藥不得超過3天。晚期癌症不得超過1周。
3.用於麻醉誘導:緩慢靜脈注射0.1~0.2μg/kg及氟哌啶醇2.5~5mg;用於靜脈複合麻醉,首次緩慢靜脈注射0.3~0.6μg/kg,以後每60min追加半量,手術結束前60min停止給藥。
4.內鏡檢查:術前肌內注射1次(10μg),極量15μg。術後應讓患者坐或臥30min。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司可巴比妥(100mg)或地西泮(5mg)合用,明顯延長晚期癌痛的止痛時間。
2.阿片受體拮抗劑能對抗雙氫培托啡的作用。
專家點評
雙氫培托啡鎮痛效果顯著,與嗎啡比較具有鎮痛效果強、作用快而短、毒性較低。還可用作全麻誘導麻醉和靜脈複合麻醉鎮痛劑。另外還具有良好的戒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