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傳說
雙女墳位於南京市高淳區城東南約15公里的固城鎮花山附近的蔣山李家村。墓中兩位姑娘與韓國才子崔致遠的奇遇,在中韓文壇上流傳著一段千古佳話。據傳,墓中長眠的兩名才貌出眾的少女,一說是當地富豪張氏二女,因婚姻不能遂願,姐妹雙雙含恨自盡;一說是招賢驛丞的二女,遇暴不屈,殉節而亡。死後同葬一墓,人稱“雙女墳”。唐乾符年間,溧水縣尉(高淳、溧水時為一縣)崔致遠(今韓國人),巡查來到花山,下榻在招賢館,得知前崗有古蹟雙女墳,便前去憑弔。風流倜儻的少年尉官,面對曠野孤冢,遐想聯翩,不禁貿然地用戲謔的口吻,題詩墓門:“誰家二女此遺墳,寂寂泉扃幾怨春。形影空留溪畔月,姓名難問冢頭塵。芳情倘許通幽夢,永夜何妨慰旅人。孤館若逢雲雨會,與君繼賦洛川神。”正所謂“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是夜,果夢二女翩翩而至,感謝書生題詩寄情。書生不勝欣喜,遂捧出佳肴美酒,邀其痛飲暢敘。席間詩來詞往,互吐愛慕之心。至情深意密時,才子佳人同枕共衾,喜結連理。一夢醒來,竟是人鬼相戀成婚,崔尉頗感驚異,遂作長詩《雙女墳》追記夢中情景。由於夢境真切,相思難盡,後又繼作《仙女紅袋》聊以自慰,為中韓兩國文壇所傳頌。
崔致遠與雙女的交往奇遇
唐朝,在南京溧水南110里,也就是在離現在高淳區淳溪街道約30里的地方,在寧國驛道上建有一驛站,稱招賢驛。驛內的客舍叫招賢館。《雙女墳記》記載了崔致遠夜宿招賢館與女鬼交往的概況。這一個類似神話,類似《聊齋志異》的傳奇故事,反映在中國的地方志書中,也記載在李應洙《朝鮮文學史》和韓國《太平通載》卷68中,題為《雙女墳》、《仙女紅袋》,文中採用人與鬼吟詩對答的表現手法,情真意切地敘述了雙女的故事,有很強的感染力。
約在唐乾符二年,即公元875年的一天,崔志遠來到這一驛站。發現不遠處有座古墳,依山傍水,綠草茵茵,於是便“詢其事跡,莫有知者”。後來經過仔細打聽,才知是雙女墳,墓中葬著兩個因不滿父母包辦婚姻而死的姊妹。崔致遠是位感情非常豐富的詩人,知道後感慨萬千,詩興頓起,就在墓門賦詩一首:“誰家二女此遺墳,寂寂泉扃幾怨春。形影空留溪畔月,姓名難問冢頭塵。芳情倘許通幽夢,永夜何妨慰旅人。孤館若逢雲雨合,與君繼賦洛川神。”題罷回到招賢館。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當夜,果然做了美夢。先見一個丫鬟模樣的美女手提兩隻紅袋裊裊而來,說“我家姑娘感謝相公贈詩,為此特作和加以報答。”
崔致遠打開第一詩袋,是大小姐八娘子奉酬秀才的,其詞曰:“幽魂離恨寄孤墳,桃臉柳眉猶帶春。駕鶴難尋三島路,鳳釵空墮九泉塵。當時在世長羞客,今日含嬌未識人。深愧詩詞知妾意,一回延首一傷神。”
接著看第二袋,是二小姐九娘子的,其詞曰:“往來誰顧路旁墳,鸞鏡怨衾總惹塵。一生一死天上命,花開花落世間春。每夸秦女能拋俗,不學任姬愛媚人。欲見襄王雲雨夢,千思萬憶損精神。”又書於後幅曰:“莫怪藏姓名,孤魂畏俗人,欲將心事說,能許暫相見?”
崔致遠閱讀“芳詞”後,頗有喜色,更為二女魂的詩才所傾倒,便邀請二女魂前來相會。那天晚上,崔致遠正在恍惚入夢之際,一股香氣襲來。二女姿容綽約,翩翩而至。正似一雙明月,兩朵瑞蓮。崔尉不勝欣喜,遂捧出佳肴美酒,邀其痛飲暢敘。席間詩來詞往,酒酣耳熱,互吐愛慕之心。至情深意篤時,才子佳人同枕共衾,喜結連理。
崔致遠後來寫的《雙女墳》、《仙女紅袋》記述了那天晚上“宴語至曉”情感交流的具體經過。直至“宴語至曉”,垂淚而別。
二女對崔致遠唯一的告別辭是:“倘或他時,重經此處,修掃荒冢。”言畢即滅。
第二天,致遠再次來到雙女墳旁,彷惶嘯詠,感嘆尤甚,作長歌《雙女墳》:“草暗塵昏雙女墳,古來名跡競誰聞;唯傷廣野千秋月,空鎖巫山兩片雲。自恨雄才為遠吏,偶來孤館尋幽邃;戲將詞句向門題,感得仙姿侵夜至。紅錦袖,紫羅裙,坐來蘭麝逼人薰;翠眉丹頰皆超俗,飲態詩情又出群。對殘花,傾美酒,雙雙妙舞呈縴手;狂心已亂不知羞,芳意試看相許否。美人顏色久低迷,半含笑態半含啼;面熱自然心似火,臉紅寧假醉如泥。歌艷詞,打歡合,芳宵良會應前定;才聞謝女啟清談,又見班姬抽雅詠。情深意密始求親,正是艷陽桃李辰;明月倍添衾枕恩,香風偏惹綺羅身。綺羅身,衾枕恩,幽歡未已離愁至;數聲余歌斷孤魂,一點殘燈照雙淚。曉天鸞鶴各西東,獨坐思量疑夢中;沉思疑夢又非夢,愁對朝雲歸碧空。馬長嘶,望行路,狂生猶再尋遺墓;不逢羅襪步芳塵,但見花枝泣朝露。腸欲斷,首頻回,泉戶寂寥誰為開?頓轡望時無限淚,垂鞭吟處有餘哀。暮春風,暮春日,柳花撩亂迎風疾;常將旅思怨韶光,況是離情念芳質。人間事,愁殺人,始聞達路又迷津;草沒銅台千古恨,花開金谷一朝春。阮肇劉晨是凡物,秦王漢帝非仙骨;當時嘉會杳難追,後代遺名徒可悲。悠然來,忽然去,是知風雨無常主;我來此地逢雙女,遙似襄王夢雲雨。大丈夫,大丈夫,壯志須除兒女恨,莫將心事戀妖狐!”
崔致遠繼而又作充滿詩情畫意的長文《仙女紅袋》,聊以自慰。
任溧水縣尉期間,包括做這個美夢之時,是崔致遠生平中展示才華的最美好時光之一。
建設要求
(一)建設要求:1、該項目要求投資商根據旅遊景區開發規劃建設,以國家4A級景區或國家級旅遊風景度假區規劃設計,以國家3A級景區或省級旅遊風景度假區的要求起步建設,最終能被評定為4A級景區或國家級旅遊風景度假區。2、項目建設涉及到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山林植被保護的,應在相關部門進行現場論證的基礎上,滿足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對投資商的要求:
1、投資商必須提交景區建設規劃文本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取得有權部門的景區建設相關批覆。
2、投資商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個月內開工建設,二年半內正式建成經營。如逾期未開工建設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徵收土地荒蕪費,如未按時限要求建成經營的,追繳所欠的土地緩交稅和相關規費。
3、投資商在項目正式建成並對外經營的下一年度中,獲得國家3A級景區或省級旅遊風景度假區的稱號,則所緩交的行政性規費免交,所緩交的土地款,由區政府以獎勵方式減免50%。如未按要求獲得國家3A級景區或省級旅遊風景度假區稱號,則全額追繳所欠的行政性規費和土地緩交款。
承建單位
高淳區旅遊局
高淳區旅遊局是主管全區旅遊工作的政府事業局機構,主要職能為:旅遊資源規劃和開發,旅遊設施建設、旅遊環境改善、旅遊項目建設指導,旅遊行業管理、旅遊市場監督等。
土地政策
1、區國土部門根據景區規劃圖劃定景區開發面積,並根據開發面積內的山林、耕地、水面等具體情況核定土地出讓價10萬元/畝。
2、投資商和相關部門簽定用地協定,自土地交付 之日起,投資商以土地出讓價30%的價格取得前期土地使用權,其餘70%的土地出讓價緩交,由投資商與區政府辦理法律認可的欠款緩交手續。
3、如該項目需競標,則競標價以土地出讓價為起點競拍,超出土地出讓價的部分繳納區土地儲備中心。
稅收政策
項目正式建成並對外經營後的5年內,其繳納的營業稅的60%由區政府返還給投資商,企業所得稅按外資企業“兩免三減半”的政策執行,第6至第8年度,其所繳納的營業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返還給投資商。
規費政策
1.投資商簽訂正式投資協定後,緩徵行政性規費,但投資商需與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欠款緩交手續。
2.旅遊業發展專項基金自正式經營年度起3年內實行先征後返政策,即本年度返還上年度的旅遊業發展專項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