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區經濟稅源和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
(四)負責本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區國稅的稅收執法檢查;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制定局本單位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調配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綜合業務科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落實;對管理稅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工作;協調有關科室實施防偽稅控系統、稅控裝置、電子報稅等現代化征管手段的具體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稅收徵收管理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等涉稅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負責行政執法檢查、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稅務行政複議、稅務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減免稅、稅收返還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批、審核及上報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內資企業所得稅抵減免的審批、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負責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註銷、暫停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徵收管理科
主要是負責落實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完善征管基礎工作,研究制定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征管質量考核、納稅申報方式、稅款徵收方式的管理;負責指導個體、市場稅收管理;負責納稅服務工作和納稅信譽等級管理;負責稅收資料的監督和管理;負責組織征管軟體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指導稅源管理部門開展日常輔導檢查工作;負責落實公開辦稅和協稅護稅工作;負責向稽查移交涉稅案件工作;負責稅源管理工作;負責發布欠稅公告;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計畫統計科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