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雙相障礙是心境(情感)障礙的一種類型,也稱雙相心境(情感)障礙,指發病以來,既有躁狂或輕躁狂發作、又有抑鬱發作的一種心境障礙。躁狂發作需持續一周以上,抑鬱發作需持續兩周以上,躁狂和抑鬱交替或循環出現,也可以混合方式同時出現。一般呈發作性病程,每次發作後進入精神狀態正常的間歇緩解期,大多數病人有反覆發作傾向,部分可有殘留症狀或轉為慢性。
臨床表現
躁狂狀態
異乎尋常的心情高興,輕鬆愉快,無憂無慮,笑容滿面,興高采烈,沒有難事(情感高漲),有人表現為一點小事或稍不隨意就大發脾氣(易激惹),在嚴重的易激惹情況下可能出現衝動行為。
思維聯想加快,言語增多,一句接一句,出口成章,滔滔不絕,內容豐富,詼諧幽默(思維奔逸),患者自身感到腦子變得非常靈敏、聰明、反應迅速。自我感覺良好,誇大自己的能力、財力、地位,認為自己有本事,可以做大事、掙大錢(誇大妄想)。
患者活動多,好交往,好管閒事,要幹大事,要做許多事,不停忙綠(意志行為增強)。精力旺盛,睡眠需要減少,不知疲倦。做事有頭無尾,易被周圍發生的事吸引而轉移注意力(隨境轉移),對結局過於樂觀、行為草率、不顧後果。好花錢,追求享樂,隨意揮霍。易與周圍發生衝突,產生衝動行為。性慾增強、性行為輕率。
躁狂狀態時,患者自我感覺良好,通常對自己病情沒有認識能力,即對自身疾病無自知力。情感高漲或易激惹是躁狂狀態特徵性表現,伴隨思維奔逸、意志行為增強。表現為協調性精神運動性興奮,即情緒、內心體驗、意志行為之間協調一致,並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嚴重時可表現出不協調症狀,言語凌亂、行為紊亂,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
抑鬱狀態
核心症狀 :
①情緒低落,心情低沉、鬱悶、悲傷、不開心,對今後感到沒有信心,沒有希望,甚至悲觀絕望,出現自傷自殺觀念和行為。
②興趣缺乏,患者對什麼都沒興趣,對以前自己感興趣的事物也失去興趣,整日生活懶散,行為被動,離群索居。
③快感缺失,患者內心沒有輕鬆愉快的感覺,不能從生活中體驗到樂趣。疲乏無力,精力下降。
伴隨的其他心理症狀:
①焦慮是抑鬱症非常常見的症狀,表現過度的擔心多慮,膽小害怕,緊張不安,猶豫不決,心情煩躁,感到心悸、胸悶、憋氣等軀體不適。
②精神運動遲滯時表現思維遲緩,行為遲緩。
③激越時表現腦子不停地想事,極度煩躁,坐立不安,不能自控。
④自責自罪,自我評價過低,認為自己有許多過錯,什麼都做不了,是一個沒用的人,是家人的負擔。
⑤嚴重時悲觀絕望、自傷自殺觀念和行為、幻覺和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
⑥注意力下降,記憶力下降。
軀體症狀 睡眠紊亂,嚴重失眠(入睡困難、早醒、睡眠淺、多夢),食慾紊亂,沒有食慾,精力不足,疲乏無力,性功能下降,體重下降,多種軀體不適感,症狀在晨間加重。
混合狀態
指在同一時間段內(至少持續兩周),同時存在躁狂和抑鬱的表現,如抑鬱心境下表現出言語和活動增多,躁狂狀態下表現煩躁不安,精力不足等,有時躁狂和抑鬱在一天內快速轉換。
發病原因
生物學因素
神經生化,精神藥理學研究和神經遞質代謝研究證實,患者存在中樞神經遞質代謝異常和相應受體功能改變,大腦神經突觸間隙5-羥色胺等神經遞質含量異常;
5-羥色胺(5-HT)功能活動缺乏可能是雙相障礙的基礎,是易患雙相障礙的素質標誌;
去甲腎上腺素 (NE)功能活動降低可能與抑鬱發作有關,去甲腎上腺素功能活動增強可能與躁狂發作有關;
多巴胺(DA) 功能活動降低可能與抑鬱發作有關;
γ-氨基丁酸(GABA)是中樞神經系統抑制性神經遞質,有研究發現雙相障礙患者在血漿和腦脊液中水平降低;
第二信使平衡失調,第二信使是細胞外信息與細胞內效應之間不可缺少的中介物;
神經內分泌功能失調,主要是下丘腦―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和下丘腦―垂體―甲狀腺軸的功能失調。
遺傳學因素
調查發現,雙相I型障礙先證者的一級親屬中雙相障礙的發病率,較正常人的一級親屬中發病率高數倍,血緣關係越近,患病率越高。分子遺傳學方面,不少學者探討了與雙相障礙可能有關的標記基因,但尚無確切可重複驗證的結果,雙相障礙的易感基因尚需進一步研究。目前,有關雙相障礙遺傳方式傾向為多基因遺傳。
心理社會因素
不良的生活事件和環境應激事件可以誘發情感障礙的發作,如失業、失戀、家庭關係不好、長時期高度緊張的生活狀態等。遺傳因素在情感障礙發病中可能導致一種易感素質,而具有這種易感素質的人在一定的環境因素促發下發病。
總體來說,發病原因尚不十分清楚,傾向認為,遺傳與環境因素在其發病過程中均起重要作用,遺傳因素的影響可能較為突出。
治療方法
藥物治療
①以心境穩定劑治療為主,心境穩定劑可以治療和預防發作,在心境穩定劑基礎上,根據病情需要聯合其他藥物;
②及時監測藥物的作用和副作用,根據情況調整藥物,聯合用藥時,注意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
③躁狂狀態 首選一種心境穩定劑治療,根基病情需要,及時聯合用藥,聯合另一種心境穩定劑,或抗精神病藥,或苯二氮卓類;
④抑鬱狀態 在心境穩定劑基礎上謹慎使用抗抑鬱劑,選擇轉躁作用小的抗抑鬱劑,治療中權衡利弊,避免躁狂和抑鬱來迴轉換,拉莫三嗪、碳酸鋰對治療抑鬱有效;
⑤混合狀態 穩定情緒,使用丙戊酸鹽,也可使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
⑥心境穩定劑 常用的有碳酸鋰和抗抽搐劑兩類,抗抽搐劑包括丙戊酸鈉,丙戊酸鎂,卡馬西平,拉莫三嗪; ⑦抗精神病藥 主要是新型非典型抗精神病藥(如喹硫平、奧氮平、利培酮、阿立哌唑、齊拉西酮等)
⑧抗抑鬱藥 安非他酮,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再攝取抑制劑;
⑨鎮靜催眠藥和抗焦慮藥, 如苯二氮卓類(安定等)、丁螺環酮等。
心理治療
在藥物治療基礎上加上心理治療。識別和改善患者不良的認知模式、情緒和行為模式,提供危機干預,調整婚姻家庭中不利的心理因素,向患者和家屬宣傳疾病知識,以提高治療療效,提高社會適應性及改善社會功能,提高依從性、減少復發。治療流派有支持心理治療、認知行為治療、人際關係治療和短程精神分析治療。
綜合治療
治療療程樹立長期治療的理念,採用綜合治療。①急性治療期 控制急性期症狀如興奮、抑鬱等。療程:一般6-8周;②鞏固治療期 鞏固急性期治療效果,防止症狀波動。療程:抑鬱發作4-6月,躁狂發作2-3月,藥物劑量一般維持原劑量不變。③維持治療期 防止復發,恢復社會功能。在仔細觀察下逐漸減少非心境穩定劑劑量。維持治療應持續多久尚無定論,維持治療的藥物劑量和用藥持續時間根據患者具體情況而定,因人而異,治療方案個體化。多次發作者,可在病情穩定達到既往發作2-3個循環的間歇期或維持治療2-3年後,邊觀察邊減少藥物劑量,逐漸停藥。在停藥期間如有復發跡象,及時恢復原治療方案,緩解後給予更長時間的維持治療期。發病年齡早,有陽性家族史者應維持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