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區域
若爾蓋縣
主要職能
一、負責對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指導、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及協調服務。
二、綜合管理全區公務員。負責全區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交流、迴避、聘用、辭職、辭退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國家公務員考核、獎勵、紀律、懲戒、申訴控告和培訓;承辦政府工作人員按法律程式的任免、獎懲;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
三、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和職業技能開發。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認定、考試和繼續教育;組織、指導技術工人培訓和考核。依據桂林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授權,組織工程系列中級職稱的評審工作。
四、綜合管理全區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工作;負責聘用、聘任契約和勞動契約的鑑證工作;協調處理勞動人事爭議問題;對全區企事業單位實施勞動監察。
五、綜合管理全區勞動就業、人才交流、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培育、發展人力資源市場,制訂人才流動政策和勞動力管理規劃,負責全區大中專畢業生、失業人員的就業工作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的調配工作。
六、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計畫審核、工資基金的管理以及獎勵基金的核定;辦理職工退休退職;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
七、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障工作。
八、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統計和信息工作。
九、負責管理全區人力資源市場,負責鄉、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和就業服務中心的建設、管理等工作;對全區社會人才交流和職業介紹等中介組織進行指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