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縣統計局

(四)收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的統計信息。 (八)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基礎工作,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並檢查監督實施,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主要職責

(一)按照國家法律、政策和計畫,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制定全縣統計工作規章、統計工作現代化規劃、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統計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建立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和全省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結合我縣情況,完善和統一管理全縣各項核算制度;制定地方統計調查制度;組織領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各部門統計工作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統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標準、統計報表工作;審核各地、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全縣各部門的社會經濟科技調查。
(四)收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縣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地、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七)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幹部專業職務評審工作培訓;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全縣統計專業職務評審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基礎工作,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並檢查監督實施,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九)研究制定、完善全縣經濟效益、計畫生育目標和科技進步考核指標並組織實施考核;對全縣經濟效益運行、計畫生育目標執行情況和科技進步狀況開展調研和分析,向縣委縣政府提出諮詢建議;組織指導各地經濟效益和計畫生育目標考核工作;參與縣人民政府及縣政府部門目標責任制實施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工作。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國民經濟綜合核算與目標考核科
2、法規檢查與人口社會科技統計科
3、工交貿易與能源統計科
4、農村統計與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

下屬機構

1、隨縣地方調查隊
2、隨縣統計局普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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