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縣有關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地方性林業行政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和擬定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縣級林業基金;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組織開展全縣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協調防治荒漠化有關國際公約的履行工作;指導全縣國有林場、國有苗圃、森林公園、集體林場、林業站及基層林業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四)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縣政府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應由國家和省、市、縣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
(五)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擬定及調整縣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植物名錄,報縣政府批准後發布;在國家和省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縣濕地保護和有關國際公約的履行工作;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的出口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行工作。
(六)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指導管理全縣森林公安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國家、省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大案、要案;組織、指導全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林業產業經營政策、措施和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審批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指導、管理全縣林業基本建設。
(八)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培育;對林業種籽、種苗及林特產品的管理。
(九)組織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的建設;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統籌規劃全縣林業專業人才培訓。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植樹造林科
2、林業產業和國有林場管理科
3、隨財務審計科
4、森林資源管理科
5、隨辦公室 未定級
6、森林公安局 未定級
下屬機構
1、隨縣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
2、隨縣林業技術推廣站
3、隨縣森林資源資產管理中心
4、隨縣林業勘察設計隊
5、隨縣國有七尖峰林場
6、隨縣倒峽林檢站
7、隨縣洪山林檢站
8、隨縣殷店林檢站
9、隨縣林業局厲山鎮林業管理站
10、隨縣林業局高城鎮林業管理站
11、隨縣林業局殷店鎮林業管理站
12、隨縣林業局草店鎮林業管理站
13、隨縣林業局小林鎮林業管理站
14、隨縣林業局淮河鎮林業管理站
15、隨縣林業局萬和鎮林業管理站
16、隨縣林業局吳山鎮林業管理站
17、隨縣林業局唐縣鎮林業管理站
18、隨縣林業局尚市鎮林業管理站
19、隨縣林業局安居鎮林業管理站
20、隨縣林業局新街鎮林業管理站
21、隨縣林業局�潭鎮林業管理站
22、隨縣林業局洪山鎮林業管理站
23、隨縣林業局三里崗鎮林業管理站
24、隨縣林業局柳林鎮林業管理站
25、隨縣林業局均川鎮林業管理站
26、隨縣林業局萬福店林業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