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發改委

(二)增加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的職責。 (二)負責監測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研究全市經濟運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貫徹實施。 (十一)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簡介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隨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9號)和《中共隨州市委、隨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隨發〔2010〕2號)精神,設立隨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掛隨州市推進鄂西生態文化旅遊圈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以下簡稱“市鄂西圈辦”)。

職責調整

(一)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l、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
2、將工業行業管理的有關職責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規範性檔案的擬訂。
3、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的職責。
(三)進一步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畫,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加強投資巨觀管理,調控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加強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四)加強對能源問題的前瞻性、綜合性、戰略性研究,擬訂能源發展規劃、重大政策和標準並組織落實。
(五)加強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研究全市經濟運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貫徹實施。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物價等方面的情況;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並提出建議;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論證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方案;負責有關專項改革開放方案實施中的銜接工作;組織對省級和市級開發區以及開放開發城市和地區建設發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有關問題。
(五)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組織提出全市重點項目計畫草案;安排市級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會同相關部門安排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負責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組織擬訂全市區域協調發展總體戰略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落實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鄂西生態文化旅遊圈建設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節的責任,提出促進消費需求增長的政策建議;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提出全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牽頭承擔市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二)參與擬訂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國防交通保障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主任 何運平
黨組成員、副主任 汪海昌
黨組成員、副主任 曾雲峰
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賢江
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勝章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周新民
副調研員 劉新國
副調研員 陳良才
市鄂西圈辦專職副主任 楊正遠
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副主任 魯鐘鳴
市援疆辦專職副主任蔣波
副調研員王洪剛

工作動態

市發改委三項舉措推進治庸問責
自“三評兩查”治庸問責工作開展以來,隨州市發改委以改進服務最佳化投資環境為目的,著力解決基層和項目單位反映的突出問題,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進一步清理涉及發展發改工作的審批事項和行政權力。在2010年將28項行政審批事項減至18項的基礎上,再次對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範,保留的審批事項按照“集中、統一、科學、規範”的要求,實行行政審批職能、審批人員、審批事項三集中,實行一個視窗對外。在實行零收費項目的基礎上,進一步最佳化審批流程,方便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縮短項目審批時限。核准項目由國家規定的20個工作日縮短到7個工作日,備案項目由國家規定的7個工作日縮短到3個工作日,審批項目(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等批覆工作)做到10個工作日內辦結,為項目單位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服務。
二是開展重點項目服務工作。“三評兩查”治庸問責工作開展以來,市發改委組成若干由委領導帶隊,相關科室負責人參加的工作組,到企業、項目單位等開展對口聯繫,解決實際問題。為加快重點項目建設進度,我們多次會同建設、國土、規劃、環保等市直相關部門深入項目單位、項目施工現場,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積極與金融部門協調溝通,幫助湖北全力鑄造、湖北三環鑄造等8家企業和項目單位解決融資難題。協調幫助湖北三環鑄造公司年產15萬噸工程機械項目、廈門海翼集團專用汽車工業園項目、十崗至厲山公路項目納入《湖北省2011年重點項目投資計畫》,解決項目用地難題。截止目前,已走訪重點企業20多家,項目30餘個,共收集企業和項目單位提出的問題49個,其中部分問題已經得到很好地解決落實。
三是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加強對國家和省巨觀經濟調控政策的宣傳力度,通過在委入口網站公布、內部刊物刊登、印發專刊等方式,及時向企業和項目單位公開國家產業政策和中央、省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的相關信息,指導和幫助企業、項目單位了解巨觀經濟形勢,把握政策方向和重點,調整企業發展規劃,爭取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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