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要求
防火堤和隔堤的設計一般要求1、防火堤及隔堤應能承受所容納液體的靜壓,且不應滲漏。
2、立式儲罐防火堤的高度,應為計算高度加0.2m,其高度宜為1.0~2.2m;臥式儲罐防火堤的高度,不宜低於0.5m。
3、隔堤頂應比防火堤頂低0.2~0.3m。
4、管道穿堤處採用非燃燒材料嚴密封閉。
5、在防火堤內雨水溝穿堤處,應設防止可燃液體溢流出堤外措施。
6、應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設定兩個以上人行台階或坡道,隔堤均應設定人行台階。
7、防火堤和隔堤的設定位置,見罐區的布置有關介紹。
8、防火堤和隔堤的高度,通常由總圖專業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