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縣水產畜牧獸醫局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南寧市、隆安縣關於水產業、畜牧業、飼料工業和獸醫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並組織監督實施;加強本行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隊伍管理工作。 (四)擬訂本行政區突發重大動物疫病應急預案,協助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管理,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報告、調查、分析、評估等工作,提出預警措施和建議;組織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檢驗、獸藥殘留監控、動物及動物產品衛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4、鄉鎮水產畜牧獸醫站的職責:落實動物強制免疫以及動物疫病防控計畫、方案:負責動物疫情調查、監測、報告,協助處置突發動物疫情:負責動物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以及獸藥、飼料監督和管理;負責畜牧、飼料、草地、漁業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公益性技術推廣工作等。

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隆安縣水產畜牧獸醫局
辦公地址:隆安縣城廂鎮國泰街富興巷32號
工作職責:縣人民政府主管水產業、畜牧業、飼料工業和獸醫工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南寧市、隆安縣關於水產業、畜牧業、飼料工業和獸醫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並組織監督實施;加強本行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隊伍管理工作。
(二)擬訂本行業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本行業的投資和綜合開發、示範項目的規劃、計畫管理和監督實施;引導本行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生產方式轉變、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三)組織指導水產業、畜牧業生產,監督指導飼料工業和獸藥工業企業的生產;推廣良種良法,培育和扶持優勢產業,促進行業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效益的提高。
(四)擬訂本行政區突發重大動物疫病應急預案,協助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管理,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報告、調查、分析、評估等工作,提出預警措施和建議;組織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檢驗、獸藥殘留監控、動物及動物產品衛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水產畜牧產品、飼料產品質量安全和獸藥、漁藥的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獸藥和獸醫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進行監管。
(六)指導本行業市場體系、信息體系等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本行業產品的加工流通工作,促進水產業、畜牧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指導、促進龍頭企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承辦有關本行業產業化的具體事務。
(七)加強本行政區域漁業資源和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畜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及水產業、畜牧業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調查處理重大漁業水域污染事故;負責漁船管理工作。
(八)負責水產苗種、種畜禽監督管理工作。
(九)強化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強化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制度、措施,強化獸藥生物製品、劇毒藥品的管理。
(十)承辦有關本行業產業化的具體事務。承擔本行業重大科研與技術推廣項目的篩選和實施工作;組織本行業科技成果鑑定、推薦、評審及科研成果的管理;負責本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和實施本行業人才資源開發、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和監督實施工作。
(十一)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財務、資產;指導本行業社團組織為水產業、畜牧業、飼料工業經濟發展服務。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隆安縣水產畜牧獸醫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起草局綜合性材料、重要報告和檔案;承辦綜合性會議、文秘、政務信息、新聞宣傳、保密、信訪、檔案、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等工作;承辦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等工作;制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政治思想、紀檢監察、統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生、徵兵等社會工作。
(二)水產漁政股
負責指導水產業生產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擬訂水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國家、自治區和隆安縣規劃確定用於水產養殖業的全民所有制水域、灘涂的管理;指導實施水域灘涂養殖證制度和水產養殖容量的調查和監控;承辦水產種苗生產許可證的核發;負責指導水生動物病害防治、防疫檢疫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產業生產試驗示範、商品魚基地和水產業生產體系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水產業社團專業技術工作;負責水產業行業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工作;負責水產業資源增值、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保護水產業生態環境;負責水產業生產統計;負責草擬水產業漁政工作檔案,編髮水產業漁政工作信息。
(三)畜牧獸醫股
負責擬訂畜牧業、草業和飼料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發展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草業、飼料工業產業結構、品種結構的布局調整;負責組織畜禽遺傳資源、牧草資源和飼料資源的調查、保護與管理工作;審核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牧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負責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規範標準、備案程式的組織實施;負責畜牧業、草業、飼料工業行業專業技術培訓工作;指導草場建設、利用和保護;指導畜牧業養殖方式轉變;指導畜牧業、飼料工業產業化經營,指導龍頭企業、行業協會建設,研究提出本行業生產、加工、流通一體化經營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促進畜禽產品的規範生產與加工、流通的發展;承辦本行業產業化的具體事務;草擬畜牧業、草業、飼料工業工作檔案及相關信息編髮;負責畜牧業、草業、飼料工業生產統計和產品信息發布。
負責擬訂動物疫病防疫、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檢驗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和管理辦法、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擬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提出重大動物疫病應急方案、技術措施,協助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管理,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報告、調查、分析和評估,提出預警措施及建議;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做好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和督查工作;監督、指導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工作,歸口管理和指導下屬動物防疫機構業務工作;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檢驗管理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負責擬訂官方獸醫、民間獸醫的發展規劃,負責擬定獸醫行業規範和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動物診療機構的管理,核發動物診療許可證;負責各類獸醫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實驗動物、獸醫微生物菌種管理;負責獸藥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核發獸藥經營許可證;擬訂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官方獸醫、民間獸醫從業人員培訓、資格認定和管理;指導獸醫、獸藥行業社團技術工作和獸醫專業技術培訓工作;負責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獸醫實驗室疫病診斷、動物產品致病性微生物檢測工作。
(四)財務股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經費管理;負責行業建設項目資金的計畫、預決算編制,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局屬單位的勞動工資管理、統計和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的清查和管理工作;協助局領導做好直屬單位的財務和經營管理工作。

二層機構

(一)機構設定:縣直二層機構設有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相當於副科級事業單位)、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相當於副科級事業單位)、縣水產畜牧獸醫技術推廣站(掛漁政站牌)等三個站(所),每個鄉鎮設有一個水產畜牧獸醫站,鄉鎮站實行縣水產畜牧獸醫局和鄉鎮政府雙重管理、以縣水產畜牧獸醫局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
(二)主要職責:
1、隆安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的職責: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監督;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飼養、生產、經營、運輸、屠宰、儲存各環節的動物防疫監管;負責動物疫情的處置、撲滅、染疫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的監督、指導;負責民間執業獸醫隊伍及動物診療活動、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以及獸藥的監督管理;負責對違反動物防疫、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獸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負責動物衛生行政許可、資質認定等。
2、隆安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的職責:負責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組織實施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負責動物疫病的實驗室檢驗檢測、診斷定性和技術促裁;負責動物疫情的調查、監測、預警預報以及動物疫情收集,匯總、上報;負責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的技術指導、培訓和科普宣傳;負責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的技術檢測與評價等。
3、隆安縣水產畜牧獸醫技術推廣站(漁政站)職責:負責落實水產畜牧技術培訓和推廣;負責水產畜牧獸醫新技術的引進和試驗示範;負責漁業、牧業環境監測、預警預報,開展水產畜牧獸醫技術指導和服務等;縣漁政站主要負責縣域江流、河道漁業監督執法以及漁業污染案件調查處理等工作。
4、鄉鎮水產畜牧獸醫站的職責:落實動物強制免疫以及動物疫病防控計畫、方案:負責動物疫情調查、監測、報告,協助處置突發動物疫情:負責動物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以及獸藥、飼料監督和管理;負責畜牧、飼料、草地、漁業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公益性技術推廣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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