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扶貧開發工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市扶貧開發計畫。

介紹

根據《隆安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調整的通知》(隆政發〔2010〕27號),設立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二)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根據縣人民政府有關扶貧開發目標、任務,擬定全縣扶貧開發總體規劃,制定扶貧開發年度工作計畫。

(三)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擬定財政扶貧資金投向和分配計畫。

(四)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擬訂全縣扶貧開發項目管理辦法,參與制定全縣扶貧開發資金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扶貧資金、物資的使用,組織全縣貧困狀況的監測和統計。

(五)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組織開展扶貧異地搬遷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負責縣級貧困村搬遷開發基地的評估認定工作,負責全縣各種扶貧信貸的計畫、協調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實施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

(六)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協調社會各界支持、參與扶貧開發,檢查、督促和落實定點幫扶單位掛鈎扶貧責任制;負責縣內外扶貧協作工作。

(七)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承擔全縣貧困地區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參與實施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實施教育扶貧和科技扶貧,指導、協調貧困地區勞務經濟發展和人力資源開發,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貧困地區勞務輸出。

(八)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負責協調縣革命老區建設工作,聯繫隆安縣革命老區建設促進會。

(九)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綜合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負責收集扶貧開發資料、發布扶貧開發信息、開展扶貧開發的宣傳工作;負責行政、財務、計畫生育及退休人員等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群、紀檢監察工作。

負責組織扶貧開發的調查研究和社會扶貧工作,起草全縣扶貧開發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起草扶貧開發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聯繫區、市直單位定點扶持工作;協調、管理縣直單位的定點扶貧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負責扶貧縣內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全縣貧困村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負責縣級貧困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協調、組織實施教育扶貧和科技扶貧;協調貧困地區勞務經濟發展和人力資源開發,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貧困地區勞務輸出。

(二)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資金管理股

負責編制全縣財政扶貧開發資金的年度預算與審核申報工作,參與制定全縣扶貧開發資金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扶貧資金使用;擬定財政扶貧資金投向和分配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信貸扶貧的計畫、協調、組織實施等管理工作;負責扶貧龍頭企業的認定、引導、扶持和檢查考評工作;負責貧困村互助資金的實施管理工作;負責扶貧狀況的監測、統計工作。

(三)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項目股

負責起草基礎設施建設、產業開發、科技扶貧項目等扶貧規劃,組織扶貧項目評估、協調、實施、檢查、監測和評價;負責扶貧移民搬遷的規劃、計畫和管理;負責組織、協調縣革命老區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隆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控制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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