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601012]

隆基股份[601012]

西安隆基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隆基股份”)成立於2000年,是全球最大的太陽能單晶矽棒和矽片製造商。公司於2012年4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機板上市(股份代碼:601012),截止到2014年年末,隆基股份在職員工超過5400人。

基本信息

要點一:所屬板塊 材料行業板塊,中證500板塊,上證380板塊,滬股通板塊,證金持股板塊,陝西板塊,太陽能板塊,融資融券板塊。

要點二:經營範圍 半導體材料、太陽能電池與組件、電子元器件、半導體設備的開發、製造和銷售;商品進出口業務;光伏電站項目的開發及工程總承包;光伏電站系統運行維護;LED照明燈具、儲能節能產品的銷售、技術服務、售後服務;契約能源管理。(以上經營範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專控及前置許可項目除外,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要點三:獲得重大契約 2015年12月7日晚間公告稱,就採購公司光伏組件事宜,中民新能全資子公司中民魯山於12月7日與公司簽署光伏組件銷售契約,數量為100MW,金額約4億元。 公司表示,此次契約的簽訂有利於高效單晶的市場推廣,提高市場份額,進一步提升公司業績。本次契約的履行不會造成公司主要業務對契約對方當事人形成依賴,不影響公司的業務獨立性。

要點四:重大投資-100MW農業光伏產業園項目 2015年9月28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於9月28日與河北省唐山市開平區人民政府簽署了戰略合作協定,公司擬在開平區投資建設100MW農業光伏產業園項目,項目總投資約8億元,擬於2016年5月開工建設,2017年12月建成運營。 根據協定,開平區政府將為公司提供適宜地塊,並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給予公司新能源項目一定的優惠政策等。隆基股份表示,此次投資協定有利於公司發揮地域資源優勢,支持當地光伏農業的發展;有助於提升公司單晶產品在光伏農業項目的推廣和套用,提升市場占有率,符合公司在光伏產業鏈的戰略布局。

要點五:重大合作-與英利綠色能源合作 2015年6月17日晚間公告,公司與英利綠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於6月17日簽署《戰略合作協定》,為進一步發揮雙方的優勢,做大做強光伏產業,雙方自願結為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公司本次與英利公司的戰略合作,有利於發揮各自優勢,進一步擴大公司主營產品的市場份額,推廣單晶價值,促進公司實現資源最佳化及高效單晶產品研發工作的開展。

要點六:重大投資-子公司高效單晶組件項目 2015年6月2日晚間公告稱,為了大力推廣國內高效單晶組件的生產與套用,根據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公司全資子公司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樂葉光伏”)擬在衢州市綠色產業集聚區投資6.1億元建設1GW高效單晶組件項目。該項目擬選址於浙江省衢州市綠色產業集聚區內,租賃4座廠房,改造廠務設施和倉庫,購置生產設備及配套工藝設備和實驗室設備。項目由樂葉光伏為主體投資方,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及銀行貸款。項目建設期為7個月,經公司初步測算,該項目預計總投資6.1億元,達產後每年實現營業收入33.33億元、淨利潤1.24億元。

要點七:牽手華為 合作光伏電站智慧型化 2015年2月3日公告稱,公司與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雙方擬根據自身的特點與發展需要,在光伏電站智慧型化領域建立全面合作關係,協同開拓光伏全球市場。根據備忘錄,雙方將在光伏電站智慧型化領域建立全面合作關係,同時雙方一致對客戶承諾只要使用單晶組件與華為智慧型光伏電站解決方案,在同等條件下公司承諾單晶組件發電量提升3%,華為承諾智慧型解決方案比傳統集中式方案發電量提升3%。另外,雙方將共享全球各個國家和地區開發建設光伏項目的信息,並在推廣單晶組件、智慧型解決方案方面提供友好支持。

要點八:主營業務-單晶矽棒、矽片 公司的主營業務包括單晶矽棒、矽片的研發、生產、銷售,主要產品包括 6 英寸、6.5 英寸、8英寸的單晶矽棒、單晶矽片,其中單晶矽棒用來加工成單晶矽片,單晶矽片用來製造太陽能單晶矽電池片。目前公司產品主要套用於各類太陽能光伏電池。

要點九:行業背景-太陽能光伏產業 太陽能光伏產業屬於國家大力扶持發展的行業,2010年12月,財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能源局等四部門聯合在北京召開會議,對金太陽示範工程和太陽能光電建築套用示範工程的組織和實施進行動員、部署,加快推進國內光伏發電規模化套用。會議明確,2009年2010年國內光伏發電規模化套用示範工程建成投產後,明後兩年將因地制宜進一步擴大示範,力爭2012年以後每年國內套用規模不低於1,000兆瓦,形成持續穩定、不斷擴大的光伏發電套用市場。另外由於中國在勞動力成本和測試封裝領域的優勢日趨明顯,全球太陽能電池終端產品的製造也在逐步向國內轉移,進而帶動整個太陽能矽棒矽片產業的蓬勃發展。

要點十:競爭優勢 公司及子公司在矽材料生產領域中,多項技術處於國際或國內領先地位。公司及下屬公司擁有33項專利及專利申請權、10項非專利技術。公司受全國半導體設備和材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材料分技術委員會的委託,負責起草《再生矽料分類和技術要求》的國家標準,參與《太陽能電池用矽單晶》、《太陽能級多晶矽》、《太陽能電池用矽單晶切割片》、《太陽能級多晶矽片》等國家標準的起草工作,其中《太陽能電池用矽單晶切割片》獲得“全國半導體材料技術標準化優秀獎”一等獎,《太陽能級多晶矽》獲得“全國半導體材料技術標準化優秀獎”三等獎。另外公司的單晶生產關鍵技術包括橫向 MCZ 技術和單晶爐熱屏技術,其中 MCZ 技術處於國際領先水平、單晶爐熱屏技術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要點十一:人才優勢 公司技術負責人及核心技術人員均具有十年以上的半導體行業從業經歷,對國內外行業發展現狀及趨勢有全面的認識,熟悉國內外本行業生產的主要設備及工藝流程。公司管理團隊有成功創業及管理規模企業的經驗,同時具備較強的管理理論基礎,在董事會人員中有 5 位具有博士及以上學歷,同時有多名中高級管理人員擁有 MBA 學位。公司還有一支優秀的具有技術專長的行銷隊伍,立足於高端客戶的開發,通過大量的技術溝通與技術合作,在國內外高端客戶中建立了較高的品牌知名度。

要點十二:募資投向-年產500MW單晶矽棒/片建設項目 公司為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提升綜合性價比,保持並提升公司在行業內的競爭優勢,公司擬使用募集資金137,03萬元對銀川隆基進行增資,用於本項目的建設,項目的建設周期為兩年,並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建成擁有160台單晶爐和50台線切割機的生產線和相關生產廠房及動力設施,形成年產250MW 單晶矽棒/片的生產能力。第二階段,建成第二條擁有160台單晶爐和50台線切割機的生產線和相關生產廠房及動力設施,並投產運行,最終形成年產 500MW 單晶矽棒/片的生產能力。

要點十三:與江蘇順風簽署戰略合作協定 2013年5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寧夏隆基矽材料有限公司與江蘇順風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簽署《光伏電站項目合作協定》,項目主要包括大型地面太陽能併網電站項目及城市建築光伏一體化(分散式)項目,預計2013年項目產能達到220MW,2015年達到 650MW。

要點十四:股利分配 公司實行積極並持續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利潤分配應注重對股東合理的投資回報,併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公司可以採取現金、股票或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年度股利分配,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在公司當年實現的淨利潤為正數且當年末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數的情況下,公司必須進行現金分紅,以現金形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當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百分之十五。

要點十五:控股股東增持 2013年8月,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振國先生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6% 。本次增持後,李振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95,071,512股,其配偶李喜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558,532股,加上一致行動人李春安先生所持公司股份97,166,520股,三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227,796,56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2.3% 。後續增持計畫:李振國先生擬在本次增持後12個月內擇機進行增持,累計增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包括本次增持股份)。

要點十六:定向增發 2014年6月,公司擬以每股不低於12.52元的價格,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5654.95萬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9.6億元,用於投建年產2GW單晶矽棒、切片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公告顯示,年產2GW單晶矽棒、切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共15.6億元。項目包括寧夏隆基年產800MW單晶矽棒項目、銀川隆基年產1.2GW單晶矽棒項目、銀川隆基年產2GW切片項目,擬投入金額分別為4億元、6億元和5.6億元。項目建設周期分別為1.5年、1年和1.5年,達產期淨利潤分別為9531萬元、13860萬元和27119萬元。此外,公司擬將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的4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隆基股份表示,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可使公司一系列重大研發成果導入生產,進一步提升單晶產品的轉換效率和產品品質,並將繼續大幅降低非矽製造成本,從而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公司在單晶矽片領域的行業地位和市場競爭力,為公司未來發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奠定基礎。

要點十七:自願鎖定股份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李振國、李喜燕、第一大股東及董事李春安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發行人股東及董事的邵東亞先生、胡中祥先生,董事兼總經理鍾寶申先生,監事楊雪君女士、戴蘇先生,董事兼財務總監劉學文女士,副總經理黃立新先生,董事會秘書張以濤先生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轉讓本人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本人在發行人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 25%;本人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在申報離任 6 個月後的 12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發行人股票數量占本人所持有發行人股票總數(包括有限售條件和無限售條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過50%。”

要點十八:重大投資-簽訂項目投資契約 2015年9月24日晚間公告,公司與印度安德拉邦政府經充分協商,於印度當地時間2015年9月23日簽署了項目投資契約,就公司在安德拉邦Chittoor地區Sri City投資建設500MW太陽能電池和組件項目達成合作意向,項目總投資額約150億盧比(約人民幣15億元)。

要點十九:重大合作-美國杜邦公司合作 2015年10月12日公告,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經與美國杜邦公司充分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雙方於10月12日簽署了戰略合作協定,就聯合行銷、技術合作等方面達成初步合作意向。 雙方將在全球主要光伏市場展開合作,共同推廣樂葉品牌及杜邦TMSolamet®和杜邦 TM特能®品牌;雙方將在提高太陽能電池和組件的效率和可靠性等相關領域展開技術合作。

要點二十:中標重大契約 2015年11月24日晚間公告稱,公司近期參與了中民新能投資有限公司及下屬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光伏組件設備戰略採購項目投標工作,每個標段為100MW 單晶矽組件。公司現已成為上述招標項目公示的第五、六和七標段的中標候選人,合計300MW。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相關中標通知書,最終結果將以中標通知書作為確認依據。公司將依據中標進展情況進行信息披露。

要點二十一:獲得重大投標 2015年12月4日晚間公告稱,公司近期參與了中民新能投資有限公司及下屬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光伏組件設備戰略採購項目的投標工作,並收到上述項目第六標段的中標通知書,公司已成為該標段的中標人,中標金額總計約4億元。 同時公告稱,關於此標段的相關契約需雙方進一步洽商,公司將依據契約簽訂情況進行信息披露,此次參與招標的其餘標段待正式收到中標通知書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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