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陽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簡稱陽江局)成立於1999年11月,由原陽江進出口商品檢驗局、陽江動植物檢疫局、陽江衛生檢疫局合併成立,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由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直接領導,主要負責陽江地區行政區域內的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的行政執法機構,現有三幢辦公樓總面積11950平方,整個大院的占地面積2.4萬平方。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實施條例,負責轄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3、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等工作,實施動植物疫情的緊急預防措施。
4、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一般包裝和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檢驗,負責進出口商品鑑定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鑑定,辦理進出口商品復驗工作。
5、負責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等的生產(養殖、種植)、加工和存放等單位的衛生、檢疫註冊,負責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和出口質量許可工作,負責實施進出口產品、體系認證和實驗室認可、人員註冊等工作,並監督管理。
6、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負責出口、轉口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
7、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貨櫃及容器的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鑑定,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貨櫃、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衛生除害處理的管理工作。
8、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識、封識,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9、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況。
10、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科技、標準化和信息化工作。
11、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外事、財務、基建、物資管理、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與思想政治工作。
12、承辦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