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貫徹執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擬訂有關規章制度、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根據

《中共陽春市委、陽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春發〔2001〕22號),設定人民防空辦公室。人民防空辦公室為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也是市人民政府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

主要職責

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二)擬訂市人民防空重點部位的防護類別和防護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實情況;檢查監督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

(三)組織指揮人民防空工作;掌握下級人民防空機構完成搶險救災等情況。

(四)組織制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五)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實施人民防空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與城市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六)負責人民防空的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七)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八)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的研究,管理人民防空行業標準化工作,實施人民防空技術標準。

(九)擬訂市委、市人民政府指揮所的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戰時組織城市人民開展防空襲鬥爭。

(二)承辦省、陽江市、陽江軍分區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市武裝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人民防空辦公室不設股室。

人員編制

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名。主任1名(由市府辦副主任兼),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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