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新縣地方稅務局

 陽新縣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9月14日成立,機構、編制、人員、經費由省地方稅務局實行四垂直管理。

機構簡介

陽新縣地方稅務局內設4個科室,直屬機構2個,派出機構5個。負責徵收的稅種有: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教育費附加、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地方教育發展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從2001年7月1日起,負責社會保險費的征繳任務。具有稅額小、稅種多、工作面寬、量大等特點。另外還徵收或代征代收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防洪保全資金、社會保險費、殘疾人保障基金、工會經費等7種費金。[1]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會務、日常政務處理、宣傳調研、綜合治理;負責機關檔案管理、保密工作;負責機構人員、公務員年度考核、勞動工資、職稱評定、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資產管理、財務管理;負責黨建工作、工青婦群團工作、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監察考評科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幹部離任審計、效能監察、行風建設、“兩權監督”、廉政教育、信訪案件查處;負責重大決策、財務執行、大宗物品採購、重大違法案件審理、減免稅審理的監督;負責執法責任制及各項管理制度的監督執行;負責工作的監督、檢查、督辦、考核、評價及過錯責任追究;負責幹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稅費征管質量考核;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稅費管理科
負責地方稅費政策法規管理;負責地方稅費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的制定;負責稅費管理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繫和協調;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於地稅方面的議案和提案;負責減免稅的審核和納稅評估;按照法定程式和許可權,負責辦理重大稅務違法案件審理及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管理科
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的總體規劃,承擔系統計算機硬體的管理;負責系統信息化的規劃、管理、制度建設和推廣套用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重大項目的論證、立項和建設工作;負責稅收計畫編制、分解及會統報表的編制上報;負責系統信息化的技術支持和運行維護工作,確保信息設備和各項數據安全;制定信息化管理辦法,組織開展相關的信息技術技能培訓;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機構及職能

陽新縣地方稅務局下設兩個直屬機構:即陽新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和稅費服務局,機構級別為副科級。
一稽查局
負責地稅稽查工作;負責稅務稽查計畫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及專項稽查工作的落實;負責受理稅務違法案件的舉報、查處和舉報獎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保障;負責稽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稅費服務局
負責稅費徵收服務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稅務公開工作;負責稅收票證、發票的領用和日常管理及相關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縣(市)地區“12366”地稅熱線和網上辦稅的套用維護工作;負責各辦稅服務廳(徵收點)的集中管理,實現稅費集中申報、徵收、繳庫和同城通報通繳;負責金庫對賬、稅費賬戶管理、稅費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等涉稅審批事項的受理承(轉)辦工作;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派出機構

陽新縣地方稅務局設定5個副科級派出機構,管轄範圍的劃分如下:
陽新縣地方稅務局一分局:負責興國鎮立交橋以北;陶港鎮、綜合農場的稅(費)源徵收管理。
陽新縣地方稅務局二分局:負責興國鎮立交橋以南:木港鎮、楓林鎮、排市鎮的稅(費)源徵收管理。
陽新地方稅務局三分局:負責富池鎮、半壁山農場的稅(費)源徵收管理。
陽新縣地方稅務局四分局:負責韋源口鎮、太子鎮、大王鎮、黃顙口鎮、金海開發區的稅(費)源徵收管理。
陽新縣地方稅務局五分局:負責龍港鎮、洋港鎮、三溪鎮、王英鎮、白沙鎮、浮屠鎮、荊頭山農場、率洲管理區的稅(費)源徵收管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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