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川縣財政局

根據《中共玉林市委員會、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陸川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委會[2001]38號)和《中共陸川縣委員會辦公室、陸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陸川縣直屬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陸辦發[2001]29號),保留陸川縣財政局,為陸川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陸川縣財政局是陸川縣人民政府主管財政收支、財稅工作、財務管理與監督、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綜合經濟管理部門。

職能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陸川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將契稅、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及涉稅案件稽查的職責劃給陸川縣地方稅務局。

(三)加強的職責

1、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深化預算制度改革,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堅持依法理財治稅,健全地方稅政管理機制。

2、健全縣與鄉鎮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加快形成統一規範透明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3、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

4、貫徹農村綜合改革中長期規劃及有關重大政策,措施和綜合性指導意見,協調解決農村綜合改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財政分配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的建議。

(二)起草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資產評估管理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

(三)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直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陸川縣人民政府委託,向陸川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直預算草案及預算執行情況,向陸川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編制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管理財政票據。負責彩票市場監管。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制定全縣行政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縣行政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七)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縣直企業國有資產收益收支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八)負責管理和監督縣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參與擬訂縣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負責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擬訂社會保障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擬訂地方政策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防範財政風險。管理全縣政府外債。負責對外財經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會計、資產評估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以及財政收支事項,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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