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微

陳麗微

陳麗微,因長期被打20萬買兇殺夫,曾三次行兇。

基本信息

事件概述

陳麗微 陳麗微

最17年前共同來到上海打拚,辛苦打拚出一份穩定的家業,這對結婚21年的夫妻,在外人看來頗為和睦。然而,丈夫竟然慘死在妻子所雇兇手的棍棒和毒針之下。2010年08月0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罕見的妻子雇凶3次殺夫的案件。面對法庭的審判,妻子哭訴,對於丈夫的仇恨源於長期以來的家庭暴力。

緣起

多年家庭暴力

被告人陳麗微和丈夫潘某都是浙江人,結婚21年,1993年一起來上海浦東川沙工作。多年的奮鬥讓兩人事業有成,陳麗微打理一家建材店,丈夫管理一家旅店,他們還生了兩兒一女。

然而,根據陳麗微的說法,自從2003年丈夫潘某生病之後,脾氣就變得很暴躁,老是毆打她,常常將她打得傷痕累累甚至昏迷入院。陳麗微想離婚,但潘某揚言如果離婚就打死她,夫妻關係陷入僵局。

長期無法擺脫暴力,讓陳麗微陡起殺心。2009年11月,她通過平時聯繫較多的生意夥伴豆明軍介紹,出資20萬元,僱傭了曾多次入獄的無業人員唐建華去殺害潘某。

3次雇兇殺夫

在2010年年初的兩個月內,唐夥同先前同事曹尚峰先後3次對潘進行謀害:
1月10日凌晨,唐守候在川沙路龔路支路路口,持弓弩朝潘發射裝有有毒化學物質的注射針筒;
14日晚10時許,在曹的幫助下,唐駕駛助力車在潘開設的旅館附近持裝有有毒化學物質的注射針筒再次刺扎潘臀部;
2月11日晚1時許,唐、曹兩人尾隨潘某進入由陳麗微經營的建材店後院,唐建華操起事前悄悄藏在院內的木棍,對著潘某的腦袋狠砸了幾下,曹尚峰見狀馬上拿出注射針筒,向潘背部注射進有毒化學物質,兩次大難未死的潘某最終沒躲過這劫。
經法醫鑑定,潘達長因被鈍器打擊頭部造成顱腦損傷致中樞神經功能衰竭而當場死亡。嗣後,唐建華出得門來,又向等候在附近的陳麗微索取了兩萬元。

認罪

3人表示伏法

在2010年08月03日的法庭上,陳麗微顯得頗為憔悴,她哭訴了丈夫多年來的家庭暴力,以至於在去年年底的一次激烈爭吵過後,忍無可忍的陳麗微找到了豆明軍尋求幫助,試圖解脫這段不幸的婚姻。
而豆明軍始終辯解,自己對於陳麗微僱人是出於殺人的目的起先並不知情,以為只是一些 “債務糾紛”,而在知道了陳雇凶為了殺人的事實後,豆曾分別勸說過陳和唐“千萬不能做這種事情”。豆明軍的辯護律師也以 “豆無故意殺人的動機及目的”為由,向法庭提出豆的行為不能構成故意殺人。
行兇者唐建華和曹尚峰則在庭審中反覆辯解自己當時並沒有真想殺死潘某,他們 “本想把潘打暈過去,給陳麗微一個交代。 ”而當公訴人問及兩人的犯罪動機時,唐建華承認,“自己當時正處待業狀態,是為了賺點錢,”而曹尚峰則供認,“是出於與唐的所謂的‘兄弟義氣’。 ”
在法庭的最後陳述中,除豆明軍堅稱自己不知情外,另3名被告人皆表示認罪服法。
法庭將擇期宣判。

判決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0年9月15日對一起“雇兇殺夫”案作出一審判決,雇凶者陳麗微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殺人主犯唐建華被判死刑,從犯曹尚峰則被判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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