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鹹華

陳鹹華

陳鹹華,男,1963年5月生,漢族,籍貫廣西橫縣,199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2013年因在職期間貪污受賄860萬落馬。 2014年11月,陳鹹華因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賄賂,被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陳鹹華,男,1963年5月生,漢族,籍貫廣西橫縣,199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2013年因在職期間貪污受賄860萬落馬。

人物生平

5萬、10萬、20萬,甚至上百萬元,主要是熟人給的錢,陳鹹華均來者不拒。9月17日,賓陽縣原縣長陳鹹華涉嫌受賄案在來賓市中級法院異地開審,來賓市檢察院指控,陳鹹華在擔任賓陽縣縣長期間,利用手中職權大肆收受賄賂,僅3年時間就受賄860萬元。面對指控受賄的數額,陳在法庭上沒有太多異議。當日下午,庭審結束,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17日上午,在來賓市中級法院,現年50歲的陳鹹華面對公訴人指控的9起案件涉及的受賄事實,顯得很淡定,也很爽快地承認。

來賓市檢察院指控,陳鹹華共收受賄賂862萬元,除了在南寧市隆安縣任縣委副書記期間收取2萬元賄賂外,其餘860萬元均在2006年7月至2009年12月賓陽縣縣長的位置上收取。去年7日18日,他在南寧市林業局長任上被自治區紀委帶走,由此東窗事發。

2008年,賓陽縣開始開發縣城城東新區,賓陽縣城建公司在城東新區的178畝土地的用途與城東新區的規劃用途相矛盾,必須通過置換土地的方式解決。2009年9月的一天,城建公司總經理覃某來到陳鹹華的辦公室,讓陳幫助解決土地置換問題,隨後拿出了一張上面寫著“150萬”的字條,暗示事成後將給予150萬元的感謝費。

陳看過後不動聲色,提筆把數字改成“250萬”,兩人相視一笑,心中領會這筆交易。之後,陳組織了政府部門協調會和政府常務會議,確定了該公司的土地置換方案,並下發了政府批文。為了感謝陳,當年10月至12月,覃某分三次送給陳鹹華250萬元現金。此外,為了讓縣長在日常工作中支持公司的發展,2007年至2009年春節前,覃某先後3次共送給陳12萬元“過節費”。

此外,在處理賓陽縣藥材公司一塊地皮時,陳鹹華還收受老鄉楊某和阮某的賄賂120萬元。面對這項指控,陳在法庭上辯稱,這塊地的拍賣幾乎都是按照正常程式走,他並沒有幫太多的忙。在另外涉及的7起受賄案中,陳鹹華幾乎是通過向縣裡有關部門打招呼,幫助好幾名朋友拿到工程而收取好處費。這些工程項目有房地產地塊、縣城道路建設,以及道路綠化、公園綠化等方面,甚至還把手伸向水庫除險加固工程。

2014年11月0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西賓陽縣原縣長陳鹹華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犯受賄罪判處陳鹹華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陳鹹華退出的贓款人民幣582萬元上繳國庫 。

2015年,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編纂《廣西黨員幹部嚴重違紀違規典型案例警示》一書,以發揮反面典型警示震懾作用,讓黨員領導幹部吸取教訓、引以為戒,陳鹹華榜上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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