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跡
法警義務照顧兩位孤寡老人29載
29年來,陳鳳偉無怨無悔地照顧著兩位無血緣關係的孤寡老人,同時,還長期資助著兩個孤兒的學業,他說:“能幫助別人是一種幸福,我非常知足,我覺得這體現了自己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價值。”近年來,陳鳳偉先後榮獲全國法院先進個人、人民滿意的好法官、駐馬店市“勞動模範”等稱號,2010年2月,榮立一等功。
當兵年代,制伏驚馬,出色表現獲嘉獎
陳鳳偉1985年入伍,在復員到地方工作之前,陳鳳偉在部隊上的表現就非常出色。1987年5月10日上午,陳鳳偉到駐地附近的街上買東西,剛到市場,就聽到一陣驚呼,只見一匹受驚的馬,拖著門板衝著人群狂奔而去,人們都嚇傻了,就在這危急時刻,陳鳳偉向驚馬衝去,拉著馬籠頭往下按,驚馬拖著他繼續向前奔,但速度明顯地慢下來,他緊緊勒住馬頭不放,並順勢一扭,驚馬前腳踏空,跪在馬路上。《解放軍報》刊登了陳鳳偉攔驚馬的事跡,部隊為他記了二等功。
發現孤寡老人,毅然決定悉心照顧
1989年陳鳳偉從部隊復員回到家鄉,由於是二等功臣他被優先安排到法院當了一名法警。當年臘月二十九,陳鳳偉在去給父母送年貨時,無意中從一處平房裡看見一位蓋著破被子蜷縮在床上的大娘,兩眼無助地盯著北風呼嘯的窗外。見此情況,他走過去了解情況,原來老人是玉皇廟鄉鄭營村委駱莊村人,叫李鳳英,無兒無女,以前靠老伴在食品公司給人做飯的工資生活,老伴去世後,由於食品公司倒閉,老伴補助的錢很快就花光了,當時連吃飯都快要成了問題。看見老人艱難的狀況,陳鳳偉心生憐憫,決定承擔起照顧老人的義務。
為了使老人能夠有個穩定的生活來源,陳鳳偉就利用業餘時間與老人戶口所在地及時取得聯繫,幫老人辦理了戶口登記,在政策許可下給老人辦理了最低生活保障補助金。2004年由於城建規劃,老人所居住的房屋需要搬遷,但老人又不符合另給新居的條件,使老人一下又陷入困境,為使老人能夠安享晚年,陳鳳偉一次又一次跑到相關單位為老人協調住所,他的行為最終感動了承建單位的領導,破例為老人另安排了居所。同時,為了進一步改善老人的生活,陳鳳偉就經常給她一些零用錢,年年還要為老大娘買年貨,老太太有個頭疼腦熱的,陳鳳偉就陪她去醫院看病,從復員到現在,他堅持義務照顧了大娘近30年。
意外接觸到另一個孤寡老人,再添一個“媽”
1995年春節,在為李鳳英老人送年貨時,陳鳳偉發現李鳳英老人的鄰居李繼蘭老人生活也同樣困難,於是,他又到李繼蘭老人家說:“大娘,我就是您的兒子,今後你們兩位大娘的一切我全包了,我要盡我最大的努力讓你們安心愉快過好晚年。”隨後他買了雞、魚、肉、蛋等年貨,送到兩位老人家中。
2006年夏天,陳鳳偉又為她們添置了新衣,更換了電風扇。兩位大娘心裡過意不去,就托人給法院寫了一封感謝信,人們才知道了此事。2007年的一天,已82歲高齡的李鳳英老人不慎摔倒,造成腿部骨折。陳鳳偉將老人送到醫院救治,每天熬骨湯給他喝。同病房的病人得知陳鳳偉與李鳳英老人無親無故時,感動地說:“就是親兒子,也只能這樣了。”
為照顧兩位老人,陳鳳偉每年的開支也不少。其實,他家裡的情況也很困難,妻子下崗在外打零工,全家的生活靠陳鳳偉一人的工資。但是29年來陳鳳偉悉心照料李鳳英、李繼蘭兩位老人,用自己的行動默默地兌現著當初的承諾。
談起照顧老人的事,陳鳳偉說:“作為一名黨培養的法警,我只是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事,能讓李鳳英、李繼蘭兩位大娘安度晚年是我最大的心愿。對於自己的選擇,我無怨無悔!”
陳鳳偉的助人善舉還不止這些。2005年8月10日上午,家住平輿縣郭樓鄉王棟橋村的16歲女孩吳冬霞到縣城橋南市場賣菜,因患急性腦炎暈倒在市場裡,當時陳鳳偉正在橋南市場為幫扶的兩個大娘買肉,剛好看到這一幕,立即找來一輛三輪車把女孩送到醫院,到醫院後,他又從銀行取出800元現金,為他們墊付上醫藥費。當天夜裡吳冬霞得救了,看到她甦醒後,陳鳳偉悄然離去。吳冬霞的父母非常感激,在吳東霞出院的第二天抬著一塊“扶危救困,心繫百姓”的鏡匾送到法院,吳冬霞的父親吳山喜拉著陳鳳偉的手久久不放,連聲說:“謝謝,謝謝陳警官救了我女兒一命”,《河南日報》、《天中晚報》等媒體對這件事進行了報導。不僅如此,陳鳳偉還長期資助幫扶兩個孤兒上學,他們是聾啞學校一年級學生朱康斌和萬金店鎮劉國小校的一年級學生穆帥帥。
陳鳳偉常說:我們這一代,從小唱著“學習雷鋒好榜樣”長大,從小接受的就是這樣的教育。李鳳英大娘沒有兒女,確實很可憐,作為鄰居本來就應該拉一把。當初離開部隊時,部隊領導就叮囑我,到地方後要嚴格要求自己,工作上是這樣,幫助別人也一樣吧。我既然認了她們,就會照顧她們到底。能幫助別人是一種幸福,我非常知足。我覺得這體現了自己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價值,看到兩個大娘開心我也高興。
人物榮譽
2018年5月,獲“中國好人榜”助人為樂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