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先後任華南女子學院兒童教育與諮詢專業院學生會主席;
福州市倉山區團委幹部、組織幹事;福州市倉山區團委副書記、倉山區少工委主任;
福州市倉山區團委書記、倉山區青年聯合會主席;
福州市倉山區臨江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
2011年7月任福州市台江區副區長;
2016.6~2016.12 長樂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6.12長樂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17.1~2017年11月任長樂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2017年11月——至今福州市長樂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分工範圍
負責區政府常務工作,在區長出差、出訪時主持區政府工作。負責發展改革、物價、重點項目建設、為民辦實事、企業上市、金融,統計,內貿、外經外貿、利用外資、“回歸工程”,現代服務業、電子商務,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融入福州新區、對接自貿區,財稅徵收、國資,效能建設等工作。協助負責人事、編制、審計、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