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西[南通市管理局局長]

陳西[南通市管理局局長]

陳西,1950年出生。1997年12月任南通市房產管理局局長,2008年2月任南通市房產管理局調研員,2010年3月以正處級退休。 2013年,因涉嫌受賄,陳西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隨後,他在取保候審期間,於2013年12月28日,在家中自殺死亡。 近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刑事裁定,判定沒收陳西受賄所得711.25萬元,上繳國庫。該案是江蘇首例犯罪嫌疑人死亡違法所得沒收案。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出生於1950年的陳西,1997年12月任南通市房產管理局局長。

2008年2月,陳西任南通市房產管理局調研員。

2010年3月退休。退居二線後,陳西當選為南通市房產協會理事會會長。

2013年5月23日,陳西還以南通市房產協會理事會會長身份參加南通觀音山新城投資開發促進會活動。

2013年11月20日,南通市紀委通報2013年以來查處的南通城建系統6名腐敗分子。其中,南通市房產局原局長陳西在列。

2013年12月28日,陳西因涉嫌受賄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其妻主動退還贓款700餘萬。

2014年1月6日,網路曝光陳西在家中自殺身亡,事發時正處於取保候審期間。

犯罪事實

據南通市人民檢察院透露,陳西利用擔任南通市房產管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在借貸資金、協調借用開發資質、競拍土地、職務任命等方面,為南通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沈某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沈某所送人民幣總計611.5萬元。

此外,陳西在職務任命、受讓改制企業等方面,為江蘇某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某謀取利益後,於2007年4月以低於當時市場價99.75萬的價格,購置了該公司開發的聯體別墅一套。

法院判決

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陳西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總計711.25萬元,屬受賄違法所得。因陳西在偵查階段取保候審期間在自家死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對陳西受賄違法所得,應依法予以追繳,遂作出一審刑事裁定,沒收陳西受賄違法所得711.25萬元,上繳國庫。據悉,該案是江蘇首例犯罪嫌疑人死亡違法所得沒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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