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9年—2003年11月間擔任中國民用航空空管局局長;
2003年11月—2011年5月擔任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併兼任東方航空食品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東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
涉嫌受賄
2013年年6月8日,已經退休兩年多的陳海鞠在家中被紀委辦案人員帶走。半個月後,陳海鞠突發心臟病,心臟安裝了兩個支架。7月30日,他被市檢察院執行逮捕,並因涉嫌受賄犯罪於9月13日被移送審查起訴。2014年4月,上海一中院依法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擇日對該案進行判決。
一審判決
2015年3月19日電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一審公開宣判了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陳海鞠受賄案。法院判決被告人陳海鞠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法院經審理查明,陳海鞠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486萬餘元。法院依法認定,陳海鞠上述犯罪行為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的受賄罪名成立。綜合考慮全案事實、犯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的認罪態度等因素,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法院宣判後,被告人陳海鞠未當庭提出抗訴。
二審判決
法院認為,陳海鞠索取、收受賄賂數額486萬餘元,一審法院根據1997年刑法規定對陳海鞠的量刑適當,但在二審法院審理期間,鑒於法律發生變化,及陳海鞠具有認罪悔罪情節,一審法院對陳海鞠量刑過重。
2016年6月24日,上海高院終審改判陳海鞠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0萬元,受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