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這個介紹可能會讓網友想起香港黑幫里的大佬人物,不過,跟香港大佬的粗鄙不一樣的是,陳毅鋒可能更象眼下當紅的柳雲龍所飾演鍾六一,也就是《公安局長I》中那個特別有個性的大哥。據媒體報導是,陳毅鋒是一個“橫看成嶺側成峰”的人,一方面他是一個謙恭的慈善家,幾年內拿出7000多萬元用來扶貧,並撈取了各種社會頭銜與聲譽;另一方面他卻是一個控制被媒體稱為“中國內地人數最多、手段最惡劣的黑惡勢力組織”的黑老大。對於陳毅鋒,偶曾經聽說過民間的不同說法,與“黑社會大佬”的定性似乎並不太一致,所以案件遲遲沒有判下來。
人物平生
少年時期非常“生性懂事”,成為家中的頂樑柱;他的日常生活簡單有規律,他是一個好父親,也是一個好丈夫,甚至是保姆面前的一個好老闆。一個多樣的陳毅鋒,在偶看來似乎更加清晰,又似乎更加模糊了。
發家
1996年12月,陳毅鋒成立了羅定毅鋒扶貧開發公司,此後在羅定華石、圍底、扶合三鎮先後建立了5個扶貧基地,總面積達3.5萬畝。其中,尖崗龍眼荔枝基地開始面積只有3000畝,到2002年該基地已經發展到2萬畝。華石鎮有8000多畝,該鎮負責人說2000畝是帶動發展起來的散戶,其餘6000多畝都是陳毅鋒扶持的,被扶持的農戶達1000多戶。
此外,陳毅鋒還耗資30萬元為大未村修建了一座相當美觀的牌坊,投資80萬元修建一條1公里多長的水泥路,並給村委會蓋了一棟兩層的辦公樓。據大未村一幹部說,該村共800多戶人家,3600多人,原先人均收入很低,因為陳毅鋒的影響,現在家家的屋子前後都種植了荔枝、龍眼等果樹。
據陳毅鋒公司的賬面數據,他在羅定的累計投資達10845604.73元。而2000年時某媒體報導,“經過四年的努力,到2000年12月,集團公司累計投入基地(指羅定的5個扶貧基地)建設資金3120萬元”,“使3800家農戶共16100人受惠,農民人均年收入增加約1800元”。(南方都市報記者:傅劍鋒)
黑社會教父
深圳中院經二審,確認了一審法院查明的事實。即陳毅鋒、朱業玲、梁耀榕為獲取經濟利益,以深圳市冠豐華等公司為名,模仿現代企業制度,建立了具有層次性的組織體系。冠豐華集團公司有組織地通過非法經營等犯罪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從該組織成立到案發時止,非法經營總收入約人民幣1.6億元。且該集團還以招募保全人員名義組織打手,對其成員集中住宿、統一訓練,配發水管、消防斧、滅火器、東洋刀等器械,在深圳市羅湖區及寶安區長期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壓民眾。法院終審後對該案包括陳毅鋒及其妻在內的主犯均維持一審判決,僅個別小馬仔的刑期略有變動。
從發家到戴上“扶貧狀元”、“廣東政協委員”等紅帽子,陳毅鋒花了近十年的時間,而其戴上“黑社會教父”的帽子卻只用了一年時間。案發前,陳毅鋒系廣東省羅定市冠豐華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冠豐華公司總經理、冠豐華集團公司董事局主席。去年9月1日,深圳羅湖區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八宗罪判其總刑期有期徒刑39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陳毅鋒不服此判提起抗訴。
1997年,陳毅鋒開始在華石鎮扶持發展尖崗龍眼荔枝基地,開始面積只有3000畝,其中150畝為大未村集體的土地,2000年開始有了收成,“公司”每年給村委會1萬元。聽說陳毅鋒出事後,大未村委會在今年3月將這150畝果場以每年1.2萬元的承包費承包給他人,承包期為3年。 羅定市“華石鎮的8000多畝果場,有2000畝是帶動發展起來的散戶,其餘6000多畝都是陳毅鋒扶持的,被扶持的農戶達1000多戶,大多數是大未村村民。”華石鎮一位唐姓負責人說。
記者搜尋到的一份資料顯示,1996年12月,陳毅鋒成立了羅定市毅鋒扶貧開發公司,此後在羅定市華石、圍底、扶合三鎮先後建立了5個扶貧基地,總面積達3.5萬畝。
“果場的管理,無論是施肥、除草還是噴灑農藥等等,都是由扶貧公司聘請人管理的,人員工資也由扶貧公司支付,每人每月500元。而村民只需種植自己家裡的水田和菜地,年輕人都在外打工。”大未村一位村民說。
而“冠豐華”和農戶簽訂契約約定,基地的收成70%歸農戶,30%歸公司。“但是這種分配方式僅僅針對大未村的農戶,其他村有的是六四分成,有的是五五分成。”一位知情人士稱。
創“公司+農戶”扶貧模式,上聯合國扶貧講壇
在尖崗水果基地地勢較高的地方,立有一座紀念碑,高約三四米。
碑的一面用英文和繁體中文寫著:“聯合國‘公司+農戶’扶貧開發模式中國樣板基地”。下面一行小字為“聯合國1999年6月18日肯亞授予”。
而在尖崗水果基地另外的入口處,也立著牌子,內容與上面的相同。在距離華石鎮七八十公里的扶合鎮,也立有同樣內容的牌子。
扶合鎮只有一條路通往市區,距離羅定五六十公里,但來往車輛極其稀少。這是一條極難行走的路,兩邊都是山,幾乎有三四十公里的路程都在修路。但是在如此偏僻的地方,陳毅鋒仍是無人不曉,因為陳毅鋒在扶合鎮建立了兩個扶貧基地:黃欖基地和茶葉基地。
黃欖基地主要在垌旺村。據垌旺村村民沈某介紹,他家原本有15畝林地,種植松樹,如果割松香,每年有5000元的收入。他說:“但是1998年,鎮裡說,將我們村的林地全部改種黃欖,陳毅鋒投資100萬元扶貧。也就是說,陳毅鋒出錢購買樹苗,並聘請人管理,而且出化肥、農藥等等,並且負責銷售。農戶僅僅出地。
1996年12月,陳毅鋒成立了羅定毅鋒扶貧開發公司,此後在羅定華石、圍底、扶合三鎮先後建立了5個扶貧基地,總面積達3.5萬畝。其中,尖崗龍眼荔枝基地開始面積只有3000畝,到2002年該基地已經發展到2萬畝。華石鎮有8000多畝,該鎮負責人說2000畝是帶動發展起來的散戶,其餘6000多畝都是陳毅鋒扶持的,被扶持的農戶達1000多戶。
1996年12月,陳毅鋒成立了羅定毅鋒扶貧開發公司,此後在羅定華石、圍底、扶合三鎮先後建立了5個扶貧基地,總面積達3.5萬畝。其中,尖崗龍眼荔枝基地開始面積只有3000畝,到2002年該基地已經發展到2萬畝。華石鎮有8000多畝,該鎮負責人說2000畝是帶動發展起來的散戶,其餘6000多畝都是陳毅鋒扶持的,被扶持的農戶達1000多戶。 此外,陳毅鋒還耗資30萬元為大未村修建了一座相當美觀的牌坊,投資80萬元修建一條1公里多長的水泥路,並給村委會蓋了一棟兩層的辦公樓。據大未村一幹部說,該村共800多戶人家,3600多人,原先人均收入很低,因為陳毅鋒的影響,現在家家的屋子前後都種植了荔枝、龍眼等果樹。 據陳毅鋒公司的賬面數據,他在羅定的累計投資達10845604.73元。而2000年時某媒體報導,“經過四年的努力,到2000年12月,集團公司累計投入基地(指羅定的5個扶貧基地)建設資金3120萬元”,“使3800家農戶共16100人受惠,農民人均年收入增加約1800元他扶貧鄉鄰,但鄉鄰可能不知道,陳的財富是靠斧頭和長刀從他人手裡搶來的。陳也從扶貧中得到回報,他獲得政治上的地位,結交了政府高官。他頂著紅色的光環幹著更多黑色的事。
4月9日,陳毅鋒在廣州白雲山的叢林中被警方抓獲。有報導稱,這標誌著中國內地最大、橫行時間最長、危害社會極大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深圳冠豐華犯罪集團被徹底剿滅。
從車夫到慈善家黑老大
黑老大並不都戴著墨鏡,披著風衣。
陳毅鋒尤其如此。他常常穿一條低檔的牛仔褲加一件淺色襯衫,還有一臉謙和的笑容。陳的平民化打扮很容易令人產生好感。
一位政協委員仍清楚記得與陳毅鋒的第一次見面:“大約三年前的一次政協會議上,認識了陳毅鋒。開會時,他幾乎不說話,所以當時根本沒引起我的注意。會議結束後,我們相互交換了名片。這張名片一下子吸引了我。”陳的名片共分三折,密密麻麻地寫滿了頭銜:“中國扶貧開發樣板基地董事長”、“中國扶貧基金會理事”、“廣東省工商業聯合會理事”、“全國十大扶貧狀元”、”廣東省政協委員”、“深圳市政協委員”、“深圳冠豐華公司董事長”等頭銜,清點一下有38個之多。“所以一下子就讓我覺得這人來頭不小,就重新打量了他一下,個子很矮,一米六多些吧,皮膚很白,看上去很年輕,30多歲,笑起來謙和穩重。”
1984年,陳毅鋒從廣東羅定老家來深圳淘金。他拉過人力車,做過小工,安裝過水管。也許正是這些經歷使後來的陳仍然自覺不自覺地保持著穿著上的低調。
也是在這一年,冠豐華集團公司的前身深圳市廣蒼實業有限公司註冊成立。目前,記者還無法弄清這個公司和那時只是打工者的陳毅鋒到底怎樣發生了聯繫,公開資料表明,陳毅鋒很快掌控了這一公司。1993年,冠豐華公司成立。
陳毅鋒突飛猛進的發展史,在深圳東門一位老商戶的眼中,則是其暴力斂財的10年:“這么多年來,我們目睹了陳毅鋒等人的劣跡,他們的所作所為完全是黑社會惡勢力的行為,我們深受其害,苦不堪言。他們橫行霸道已長達20年之久。”陳毅鋒在這段時間裡積累了巨額的非法資金。
從扶貧英雄到暴力襲警
據深圳一家媒體去年的報導,陳毅鋒對家鄉的扶貧開始於1995年8月,他把3萬元錢無息貸款給了羅定市華石鎮的陳新國。陳曾是當地出名的窮光蛋,一家八口,全靠他一人養活。陳新國靠陳毅鋒提供的貸款擺脫了貧困。
到1996年,陳毅鋒對家鄉的扶貧開始規模化。據有關方面調查,這一年,他開始給家鄉發放扶貧款、助學助殘並修路。之後,陳先後獲取了“全國十大扶貧狀元”、“廣東省政協委員”等頭銜。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陳毅鋒在羅定人的心目中被看作英雄。”羅定市一位政府官員說。
在完成基本積累之後,陳毅鋒的“事業”沿著一白(慈善捐款)一黑(暴力侵奪他人財富)兩條線並行不悖。
據了解,1993年冠豐華公司成立後,開始招募大批黑保全,數量逾百人。此時,陳毅鋒的冠豐華還沒有慈善名聲與政治頭銜,但打人劣跡已有在案記錄。
隨著扶貧規模化,陳毅鋒的暴力抗法變本加厲。深圳警方記錄:1996年12月10日,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小陳等5人在一小商品市場樓下執行公務時,遭冠豐華公司保全阻攔。隨後,該公司七八名保全對小陳毆打。從當時對此事的處理來看,警方似乎無意深究。陳毅鋒在襲警事件中毫髮無損。
名譽加身後結交上高官
1997年5月,在第二次全國自強模範暨扶貧助殘先進表彰大會上,陳毅鋒被授予“全國助殘先進個人”稱號。
獲獎後,陳毅鋒又捐一次款。深圳市元平特殊學校的有關檔案記錄表明:1997年5月24日,在深圳大劇院音樂廳,由深圳市某副市長主持,全國助殘先進個人、深圳市冠豐華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陳毅鋒先生向該校捐贈50萬元。
這個記錄表明,陳毅鋒通過捐款等善舉博得諸多好名聲後,已有較多機會接觸政府高層官員。
同年9月26日,在第四屆全國十大“扶貧狀元”評選會上,陳毅鋒成為深圳第一個全國“扶貧狀元”。也是在這一年,陳毅鋒的暴力抗法更加底氣十足。
在1997年一次圍攻城管人員後召開的總結表彰大會上,陳毅鋒宣布“以後出現這種事,你們都要衝,如發現後退的減薪或辭退”。在表彰會上,兩名保全員分獲3萬元、2000元。陳還親手寫下:“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十個字,後來這句話被寫進了冠豐華公司章程的“創業原則”中。
有這樣的“經營理念”,冠豐華暴力抗法事件繼續升級。
1997年11月14日,深圳市城管監察大隊對擺賣早餐的違章行為進行清理時,幾名自稱是冠豐華公司的保全對執法人員動手,隨后冠豐華公司幾十人拿著斧頭、鋼管等兇器趕來,追打執法人員,同時用滅火器向執法隊員面部噴射,並猛砸值勤車輛。此事件造成14名執法人員受傷,3輛執法車被砸壞,兩件防彈衣被砍破。
陳毅鋒在這起嚴重的暴力抗法中沒有受到任何追究。
名揚海外愈發有恃無恐
陳毅鋒的慈善名聲揚名海外。1999年6月16日-18日,陳受邀出席聯合國社會經濟開發署在肯亞首都奈洛比召開的“亞洲社會政策改革經驗及對非洲的重大意義的地區間研討會”,陳在會上發表了《公司+農戶扶貧開發模式的探討與實踐》的論文,在羅定的扶貧開發項目被聯合國定為在中國的一個“公司+農戶”的樣板基地,在基地立著巨大的石碑,碑上刻寫中英文。
冠豐華“有事不怕事”的處事方式也愈演愈烈。
1998年7月,規劃與國土部門準備拆除一違法建築工程,據有關資料,陳毅鋒當時聚集商戶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抗法活動。第二天陳在公司大會上講話,其發言稿上寫道:“鬥爭何曾停止過!……昨天鬥爭的結果,就是更殘酷、更尖銳、更激烈的鬥爭開始,要敵人對自己仁慈,只有傻子和瘋子才這樣想;我們渴望和平,但大家要知道,今天的和平是用我們的鐵和血換來的!”
在這場暴力抗法中,“冠豐華”一名保全隊長徐某被公開批評並降為普通隊員,因為徐在日記中說他只想“無愧於天地良心,無愧於自己,做一個平凡的人”,“只想求得一份正常的薪水”。陳毅鋒在講話中稱徐為“幻想家”:“徐先生此言,我等不亡,則天理難容!”陳還激勵他的屬下說:“我已幾天少食少睡,非我驚也!怕也!而是衝鋒號吹響了!……責無旁貸,義不容辭地做好各項殺敵工作。”
此後幾年,陳毅鋒的冠豐華公司依然攻城略地,暴力泛濫。
2003年3月9日中午,“冠豐華”派出了一支200多人的隊伍,迅速強占了一電子城。這些人全部留著“小平頭”,統一服裝,手持斧頭、鋼管、長刀,聲勢驚人。對這次“勝利”,“冠豐華”評述:“以威武文明之師來顯示我們強大軍事力量,是今天乃至以後我們處理各方關係的重要支柱和力量。”
警方公布其黑保全最高峰到達200多人,而民間有說法,鼎盛時期,冠豐華全副武裝的黑保全400人以上。據一保全交代,他們上班時必須身帶鋼管,否則要扣工資。
另據了解,冠豐華甚至對打鬥暴力場面進行錄像,然後對行兇越狠者獎勵越高。這幾年打過人的“有功”保全大多數已被提拔到經理等領導位置上重用。目前該集團下屬的公司部門經理、主要領導人幾乎都是近年因打人在公安部門記錄在案甚至受過處理的。
公安機關偵查表明,冠豐華還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凡因打人後進過派出所的,出來後由公司發給數目不等的紅包;凡因打人被派出所留置的,發給金牌或金項鍊;因打人被派出所治安拘留的,由老總親自慰問,並發給5000元獎金!
公司滿屋錦旗人去樓空
“冠豐華”位於羅定市工業大道二路。4月20日下午,記者來到該公司,樓下只有兩個中年婦女坐在門前哄小孩。旁邊掛著塊寫有“陳毅鋒先生基金會”字樣的牌子。
公司的門敞開著,裡面顯得十分凌亂。只有一位尹姓工作人員在辦公室里收拾東西。公司的牆壁上到處掛著陳毅鋒與很多政要的合影,以及獲得各種榮譽時的合影留念,還有很多單位以及個人給陳毅鋒送的錦旗。
尹某指著牆上的照片和錦旗說,“前不久,國家民政部還給他寄來‘全國愛心捐贈獎’,這些都是評來的,不是花錢買的。”
與政要合影嚇住受害者
到今年初,陳毅鋒走到了盡頭,警方開始調查冠豐華。
據了解,調查開初,警方並不諱言:多年來冠豐華之所以如此猖狂,可能與民眾反映強烈的“有背景”有關。
據深圳一媒體報導,在冠豐華一保全值班室內,掛著許多大幅照片,照片上全是陳毅鋒和一些領導人的合影。一位王姓民眾的回答道出了其中奧妙:“我因為停車的事,被他們的保全打,本來還想討回公道,但一看見這些照片就嚇壞了,人家多有料啊!”
另據深圳警方調查,如王先生一樣,很多被打的人都曾看到這些照片,打人的保全會大喊:“看到了嗎,我們老闆是什麼人?打死你們,你們上哪兒說去?”
打傷警察和執法人員成了冠豐華炫耀的資本,他們甚至把這些暴力照片保存下來,給招來的黑保全看,並說,這些人我們都敢打,你們還怕什麼!
警方在偵查冠豐華“黑保全”案件中,很多遭冠豐華保全暴力抗法的國土、城管部門的當事人不敢配合警方的取證工作。某轄區民警坦言:“他們有背景,我們轄區民警都不敢進他們的地盤去。我們惹不起還躲不起嗎!”
據悉,深圳某區公安分局主要領導幹部的愛人遭受冠豐華黑保全毒打,該領導欲討說法,但“冠豐華”賠錢就了事。
那些受冠豐華暴力傷害的普通市民更是只能忍氣吞聲。
權威公開資料稱,陳毅鋒的捐款是7000萬元,而暴力斂財至少有10億,13次組織暴力抗法,打傷民眾300多人,其中被打傷打殘的警察就在5人以上。
對於冠豐華的暴力史,一位司法界人士這樣總結其過程與肌理:以暴力掘得第一桶金——1995年後拿這些黑金進行慈善活動撈取慈善名聲——通過慈善名聲獲得各項社會頭銜與聲譽——通過社會頭銜和進一步慈善活動接觸各類政界人士使人誤以為其很有背景——以這種“背景”來庇護其暴力真相併牟取更大的暴利。
陳毅鋒的雙面人生
黑幫老大的四宗罪
第1罪牟利1.6億入個人賬戶1993年起,陳毅鋒等組織首腦分子,擅自搭建非法建築作為商鋪,共獲得非法收入8000餘萬元;2000年7月,冠豐華組織40餘名武裝力量,頭戴鋼盔,手持鐵管、消防斧、滅火器,強占了另一商城,獲取非法收入5000餘萬元……11年來,冠豐華通過種種手段非法牟利共1.6億元。第2罪手持菜刀砍掉民警肩花1996年12月10日,深圳市公安局治安處5位民警,在進入東門百貨小商品市場時,被手持鐵管的冠豐華成員群毆;2000年8月,羅湖區組織的執法人員被冠豐華成員圍困毆打,一名執法民警制服上的肩花被菜刀砍掉。第3罪指使惡棍圍毆大學生
1997年9月21日,深圳大學兩名學生欲騎腳踏車進入東門小商品市場,與一名冠豐華成員發生口角,被20多名冠豐華成員持木棍、鐵鏟圍毆,兩名學生被打成輕傷。
慈善家”光環的陰影
如果狼對羊說他從來不吃羊,沒有一隻羊會相信;如果一隻狼經常幫助那些弱小的小羊羔,這自然也是天方夜潭。但這樣的事情卻真實地發小在陳毅鋒身上。
“黑老大”並不都是戴著墨鏡披著風衣的,陳毅鋒尤其如此:衣著很樸素,個子很矮,一米六出頭,還有一臉謙和的笑容。案發前曾有媒體這樣描述他:他平時生活很簡樸,日常打扮是低檔的牛仔服裝,但在短短的幾年內卻拿出7000多萬元扶貧濟困。
編織“慈善家”的花環,陳毅鋒首先從家鄉的扶貧開始。
1995午8門,陳毅鋒把3萬元餞無息貸款給了羅定華石鎮出名的窮光蛋陳新國,幫他建起了果園,摘起了養殖,擺脫了貧困。此後,陳毅鋒對家鄉的扶貧逐漸開始規模化,開始給家鄉羅定華石鎮大未村發放扶貧款、助學助殘並修路。
1997年5月,在第二次“全國自強模範暨扶貧助殘先進表彰大會”上,陳毅鋒被授予“全國助殘先進個人”稱號。獲獎後,陳毅鋒向深圳市元平特殊學校捐贈50萬元,並接受聘書擔任該校顧問。通過捐款等善舉博得諸多好名聲之後,陳毅鋒已經有較多機會接觸政府高層官員。同年9月26日,在第四屆全國十大“扶貧狀元”評選會-亡,陳毅鋒成為深圳第一個全國“扶貧狀元”。也是在這一年,陳毅鋒對“冠豐華”的暴力抗法更加底氣十足。
此後,陳毅鋒的慈善名聲又開始揚名海外。1999年6月,陳毅鋒受邀出席聯合國社會經濟開發署在肯亞首都奈洛比召開的一次研討會,他在會上洋洋灑灑發表了《公司+農戶扶貧開發模式的探討與實踐》的論文,贏得萬眾關注。會後,陳毅鋒頭頂的光環又增色不少——他在羅定的扶貧開發項目被聯合國定為中國第一個“公司+農戶”的樣板基地。
從深圳到羅定,從廣州到北京,陳毅鋒拿出巧取豪奪的不義之財四處“布施”,於是換來了一頂頂“華彩四射”的桂冠。擺在記者面前的一張超大名片,在其名字之下,除“冠豐華董事局主席”的職務外,竟然還有37個頭銜。
塵埃落處是末路
2004年的整個春節,陳毅鋒越來越感覺過得不踏實了,不經意傳人耳十一些零星訊息,讓他意識到用暴力打開則·路,冉用慈善義舉來抹平罪惡的路子已近窮途。當得知深圳警方已開始著手偵查,並即將開始逮捕相關犯罪嫌疑人員,陳毅鋒開始慌了神。
3月中旬,陳毅鋒連夜召集公司所有高層人員開會,要求他們迅速離開公司躲避,並將公司賬日帶走藏匿。在媒體紛紛曝光東門大世界的問題後,冠豐華公司中高層人員開始紛紛逃跑。
此時,有關部門已初步調查發現,這個橫跨深圳、廣州、羅定三市的集團公司空有其殼,完全靠在深圳搭建的違法建築和強占國有資產謀取的利潤支撐。隨即,深圳幣法務部門聯手展開了對陳毅鋒等人的抓捕行動。
多行不義必自斃。很快,被視為中國大陸歷年來人數最多、勢力最強、手段最殘暴的黑幫,深圳“冠豐華”犯罪集團迅速被警方殲滅。集團20多名主要成員先後落網,陳毅鋒電在逃竄數日後在廣州被抓獲,便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以暴力掘得第一桶金,然後拿這些黑金進行慈善活動撈取慈善名聲,通過慈善名聲獲得各項社會頭銜與聲譽,通過社會頭銜利進一步慈善活動接觸各類政界人士使人誤以為其很有背景,以這種“背景”來庇護其暴力真相併牟取更大的暴利。
一位司法界人士為陳毅鋒及“冠豐華”作了這樣總結:“這其實是一種很僥倖而膚淺的心理,青天白日、文明世界,豈能任暴力猖狂到底。”
從“慈善家”到黑幫大佬
陳毅鋒突飛猛進的發展史,在深圳東門一位老商戶的眼在2004年之前,陳毅鋒在公眾心目中一直是以慈善家的面目出現的。2003年2月,國內某雜誌有報導稱:“深圳冠豐華貿易有限公司的董事長陳毅鋒,從1993年到1997年,僅羅定市記錄在案的捐助款超過1500萬元,給中國扶貧基金及深圳殘聯各捐助100萬元,5年之內捐款超過2000萬元。”
而2004年後,警方調查發現,在陳毅鋒的老家羅定,他一直就是一個備受爭議的人物。儘管陳毅鋒在各種場合大肆宣揚自己如何致富不忘家鄉,但在不少羅定民眾的眼裡,陳毅鋒絕非“慈善家”:陳毅鋒在羅定華石鎮霸占兩座水庫,現在村民仍無法用水庫的水澆田。
陳毅鋒的口頭禪是“有事不怕事”。翻閱“冠豐華”內部資料,“有事不怕事”這句話甚至寫進了公司章程,而且陳毅鋒時刻不忘“組建軍事力量”。
1997年間,當市城管執法部門準備對“冠豐華”違建進行清拆時,“冠豐華”公司進行了大規模的抗法。事後,陳毅鋒親手寫道:“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
中,則是其暴力斂財的10年:“他們的所作所為完全是黑社會惡勢力的行為,從1984年陳經營南塘匯食街開始至1989年,趁東門老街改造、拆遷之機他們搶占了東門老街所有的臨時鋪位出租,每月的租金收入就可達2000多萬元,一年的收入有兩個多億。臨時鋪位的租金一直收到1997年。”
陳毅鋒在這段時間裡積累了巨額的非法資金。
從扶貧到群毆警察
陳毅鋒在家鄉的扶貧博得了好名聲,他的手下則開始公然毆打執法人員
獲得了基本的財富積累之後,陳毅鋒開始了扶貧。
據深圳一家媒體去年的報導,陳毅鋒對家鄉的扶貧開始於1995年8月,他把3萬元錢無息貸款給了羅定華石鎮的陳新國。陳曾是當地出名的窮光蛋,一家8口,全靠他一人養活,靠陳毅鋒提供的3萬元無息貸款,他建起了果園、搞起了養殖,擺脫了貧困。
到了1996年,陳毅鋒對家鄉的扶貧開始規模化。在這一年,他開始給家鄉羅定華石鎮大未村發放扶貧款、助學助殘並修路。之後,他先後獲取了“全國十大扶貧狀元”、“廣東省政協委員”等頭銜。
在完成基本積累之後,陳毅鋒的“事業”顯然一白(慈善捐款)一黑(暴力侵奪他人幾富)兩線並行不悖。
據了解,1993年冠豐華公司成立後,就招驀有大批黑保全,數量已逾百人。此時的陳毅鋒的冠豐華公司還沒有慈善名聲與政治頭銜,但打人劣跡已開始有在案記錄。
警方記錄表明,1995年4月,深圳羅湖東和公司民工被冠豐華公司的十幾名保全打傷。一民工左小腿骨折,另一民工頭部及胸部受傷。
1995年12月,發生了現在警方向社會公布的冠豐華公司第一次暴力抗法:羅湖規劃與國土資源分局一行4人在對冠豐華公司的400平方米違章建築進行清理時,被冠豐華人員扣留。事後,冠豐華沒有受到處理。
1996年12月10日下午3時許,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小陳等5人在深南東路百貨廣場小商品市場樓下執行公務時,遭冠豐華公司保全阻攔。隨後,該公司七八名保全對小陳進行毆打。陳毅鋒在襲警事件中毫髮無損。
名譽加身後結交高官
在這個過程中,冠豐華暴力抗法事件繼續升級,但陳毅鋒每回都沒有受到任何追究
1997年5月,在第二次全國自強模範暨扶貧助殘先進表彰大會上,陳毅鋒被授予“全國助殘先進個人”稱號。獲獎後,陳毅鋒向深圳市元平特殊學校捐贈50萬元,並接受聘書擔任該校顧問。他通過捐款等善舉博得諸多好名聲之後,已經有較多機會接觸政府高層官員。深圳“冠豐華”涉黑案1日下午在深圳市羅湖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主犯陳毅鋒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妨害公務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他24名被告人均受到法律懲處。
案發前,被告人陳毅鋒系全國十大扶貧狀元、全國助殘先進個人、中國扶貧基金會理事會理事、廣東省政協委員、深圳市政協委員、廣東省羅定市冠豐華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冠豐華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冠豐華集團公司董事局主席……在一串串輝煌稱號下的光環下,陳毅鋒橫行特區,成為非法斂財1.6億首個擠身政界的黑幫老大。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檢察院於2005年4月12日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上述被告人構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毅鋒、朱業玲(陳毅鋒之妻)、梁耀榕為獲取經濟利益,以深圳市義嘉易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冠豐華貿易有限公司為依託,逐步形成對外以冠豐華集團公司為名的犯罪組織。該組織以招工、招保全員和消防員的方式擴大勢力,最終形成了以陳毅鋒、朱業玲、梁耀榮為首腦,結構穩定、人數眾多、分工明確、控制嚴密的犯罪組織。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毅鋒、梁耀榕、朱業玲組織、領導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民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並在該組織成立後直接實施或者指使、授意他人實施犯罪行為。其中: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經營專業市場,搭建違法建築進行出租,非法從事物業管理和租賃,非法經營數額特別巨大,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以暴力、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聚眾衝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的工作無法進行,影響惡劣;故意傷害他人,致多人輕傷;在公共場所聚眾持械鬥毆,社會影響惡劣;強占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管理秩序,情節嚴重;明知是犯罪的人仍幫助其逃匿,作假證明包庇。被告人陳毅鋒、梁耀榕、朱業玲作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對該組織的全部罪行承擔責任。三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妨害公務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和窩藏、包庇罪。
2005年9月1日,轟動一時的“冠豐華案”在深圳一審判決。深圳市羅湖區法院認定,冠豐華集團公司是一黑社會性質組織,主要負責人陳毅鋒、朱業玲、梁耀榕犯有領導、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分別判處其20年、16年、18年有期徒刑,另有20多名公司員工也全部領刑。此案吸引眾人“眼球”的是,主犯陳毅鋒的身份特殊,既是廣東省政協委員,又是全國十大扶貧狀元,還受到過聯合國表彰。而更引人注意的是,中國5位權威刑法學專家做出的“專家意見書”認為,陳等之所為,既不構成黑社會犯罪,也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全國“扶貧狀元”涉黑案震動南粵
激烈對峙的法院一審
冠豐華案涉案人數眾多,注定就是一個複雜的案件,僅僅庭審就花了8天時間,而判決更是寫了135頁。
事件的起因是被稱做“120事件”。2004年1月20日,民警廖某在深圳東門大世界停車時,與冠豐華公司保全發生衝突。此後,媒體展開對冠豐華的炮轟,冠豐華開始為公眾所知。警方成立60個人的特偵組辦理該案,團伙成員隨後紛紛落網。
2005年4月13日,檢方以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故意傷害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聚眾鬥毆罪,尋畔滋事罪,妨礙公務罪等九宗罪對冠豐華團伙25名被告提起公訴。
2005年5月17日,羅湖區法院對冠豐華案進行首次開庭審理,陳毅鋒等25名被告均不認罪,稱自己被警方刑訊逼供,辯護人均為其作無罪辯護。第一次庭審持續整整七天,且多次開庭到晚上。
陳毅鋒的律師向法庭提出要求並指出本案有眾多疑點,涉及七方面。此外,對於公訴方對陳毅鋒等人組織和領導黑社會罪的指控,辯護人認為根據全國人大的解釋,黑社會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犯罪,公訴方沒有證據證明冠豐華成立前就有犯罪的主觀意圖。更何況公訴方指控該黑社會組織是成立於一九九三年,事實上當時冠豐華還沒成立。辯護人稱,冠豐華是有營業執照的合法企業,工作人員都是從人才市場招聘來的,公司有黨支部、有工會,保全隊伍和消防隊伍都是經公安機關批准成立的。辯護人還對公訴人有關暴力抗法的指控持異議,認為應該改為妨礙公務罪。對於公訴人有關非法經營、故意傷害等指控,辯護人也一一作出辯護。
2005年9月1日,羅湖區法院正式對此案公開宣判。法院的判決書長達135頁總計6.7萬字,為羅湖區法院建院20餘年判決書之最,審判長僅宣讀法院認定部分就耗時一個半小時。
法院將冠豐華定性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法院認為,陳毅鋒、朱業玲、梁耀榕為獲取經濟利益,以深圳市義嘉易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冠豐華貿易有限公司為依託,逐步形成對外以冠豐華集團公司為名的犯罪組織。陳毅鋒為該組織的“老闆”、朱業玲為“老闆娘”,對外分別自稱董事局主席、副主席,梁耀榕也被稱為副主席。該組織以招工、招保全員和消防員的方式擴大勢力,最終形成了以陳毅鋒、朱業玲、梁耀榕為首腦,以張偉健、盧紅嬌等為骨幹,以陳天德、胡步勝、余春林等20餘人為主要成員,結構穩定、人數眾多、分工明確、控制嚴密的犯罪組織。
法院認定,在該黑團伙成立後,該組織對其成員集中住宿、統一訓練,配發水管、消防斧、滅火器、東洋刀等器械,並通過違法搭建、尋釁滋事強占公私財物、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非法手段獲取經濟利益,逐步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檢方對冠豐華團伙起訴的罪名除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外,還包括尋釁滋事、非法經營、故意傷害、妨害公務、聚眾鬥毆、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窩藏、包庇等。法院對以上罪名都予以認定。
檢方對該團伙主要犯罪事實的指控,法院均予以認定,認定冠豐華集團自1993年起,先後占得深南輔路、梅園倉庫、東門大世界商城、平湖富順公司、寶安區創業大廈等地盤,搭建違法建築出租牟取高達1.6億元的巨額利益,還在其非法經營的區域內隨意毆打、欺壓民眾,圍攻打傷執法人員,衝擊國家機關。該團伙成員還將一名警察及其家屬打傷,這名警察及家屬也在本案中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其合理部分獲得法院的支持。
2004年3月下旬,陳毅鋒得知公安機關加緊偵查廖某某被打一案,並已抓捕了部分冠豐華集團公司組織成員後,遂在其住所召集主要成員開會商量對策。會後陳毅鋒出資讓參加毆打廖某的人員全部潛逃,並由陳朝霞通知不在深圳的崔浩傑不要回東門大世界,以逃避偵查,這也使多名被告人被控以窩藏、包庇罪並獲法院認定。
法院最後判決,陳毅鋒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刑8年;犯非法經營罪,判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犯妨害公務罪,判刑2年;犯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判刑5年;犯故意傷害罪,判刑2年;犯聚眾鬥毆罪,判刑6年;犯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犯窩藏、包庇罪,判刑2年。總計39年,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20年。梁耀榕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18年。朱業玲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16年。
至此,這個引起法學界強烈爭議的黑社會性質案暫時告一段落。對於這一判決結果,檢方稱將依法審查,如有意見將在法定期限內表述。陳毅鋒不服判決大呼冤枉,仍稱自己被刑訊逼供,多名被告及其家屬情緒激動,但幾名刑期在一年半至兩年的案犯表現相對平靜,因為在押一年多之後,他們將在幾個月之後出獄。
由於羅湖區法院是一審判決,陳毅鋒等人已提出抗訴,此案尚未最終落定塵埃。
(小標題)由人力車夫到億萬富翁
翻開陳毅鋒的個人檔案,發家史並非如人們想像中的暴力、血腥。他文化不高,又是白手起家,卻在短短時間裡積聚了巨額財富。這些財富是否通過合法渠道取得,現在被很多人質疑。
陳毅鋒出生於廣東省羅定市一個普通工人家庭。1984年,深圳成為改革開放以來第一個經濟特區,眼看著老鄉們紛紛前往深圳打工,陳毅鋒辭掉了火柴廠的工作,與姐夫梁耀榕結伴來到深圳。陳毅鋒拉過人力車,做過建築工,安裝過水管。後來也弄個小地攤,慢慢地有了一些積蓄。
不久,一間名叫“美芝食品店”的餐廳,因經營不善,想轉讓出去。陳毅鋒得知後,立刻要求承包了這間餐廳。陳既當老闆又當打工仔,一年過去,賺了幾十萬元。這時候,相鄰的“美芝麵食店”因經營不善也將倒閉,他又承包了下來。
據了解,陳毅鋒的這些收購開發行為都是通過“廣蒼實業有限公司”完成的,雖然姐夫梁耀榕是該公司的經理,但實際的掌控人卻是陳毅鋒,他賺到了來深圳後的第一桶金,日後風光無限的“冠豐華”也在這時有了一個雛形。
1985年,廣蒼實業公司在人民橋小商品市場對面開發30間布料批發市場。1986年,開發全國第一條食街“南塘匯食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