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榮光[民國峰市鄉水上警察局局長]

陳榮光[民國峰市鄉水上警察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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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榮光(1889~1937),峰市鄉下水犁前坑人。民國峰市鄉水上警察局局長。

基本信息

生於一個農民家庭,青少年時,在峰市一帶做雞鴨小販,後與武平土匪曾錫山勾搭,結拜為把兄弟,進而購買槍枝、招收嘍囉,上山為匪,曾與仙師瑤上土匪王石甫勾結,在永定河沿岸攔截來往的船隻。又經常在閩粵邊界隘口、要道搶掠行旅財物。至民國14年(1925年),已擁有400多條槍,成了峰市一方的草頭王。這時峰市正要建立水上警察局。福建省當局招安他為局長,從此由匪一變為官。

民國18年(1929年)永定暴動後,又被國民黨先後封為民團團總、營長,堅決與紅軍和蘇維埃政權為敵。他多次率部東渡汀江,襲擊上杭的蘆豐、稔田和永定的仙師、縣城一帶,還殃及梅州桃源等閩粵接壤的村莊。所到之處,大肆殺戮工農革命幹部和民眾,洗劫財物、焚燒廬舍、殘酷狠毒。民國24年4月,陳潭秋、鄧子恢、譚震林率領紅軍二十四師的一個營從江西突圍,到永定仙師大阜村與張鼎丞會合,被他偵悉,立即遭到他帶領的粵軍的偷襲。

自從被封為峰市水上警察局長以後,他就利用權勢,在峰市以“股東”身份參與鹽米“過載”經營,包收煙賭花捐,鑄造假銀元,發行峰市流通券,在汕頭開設銀莊,集官匪商於一身,掌握了峰市生殺定奪的大權。集斂了大量的不義之財。其驕奢淫佚,難以盡述。

民國26年(1937年)前後,他與粵軍發生傾軋,全家被殺,僅第四子倖免,家財亦被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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