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陳愛祥城鎮綜治辦副主任、司法所長。2010年5月被法務部評為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1965年12月生,大專文化。
個人生平
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6月入黨。參加工作24年來,他以人民的平安和社會的和諧為己任,認真履行職責,努力做好人民調解、大調解、法律援助、法制宣傳、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各項工作。努力化解不和諧因素,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積極組織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參與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和化解工作;在接待、處理當事人的矛盾糾紛時,做到“換位思考”,始終堅持“民為先,法為上,和為貴”的三為原則,從快字著手、從誠字著眼化解矛盾糾紛;在突發事件的處理中,能根據法律和政策的規定,通過相應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化解當事人的“怨氣”,培養雙方的“和氣”,提升雙方的“義氣”,從而為糾紛的化解“順氣”,在糾紛處理過程中起到主心骨的作用。他接手調解的近千件矛盾糾紛沒有一起因為調解不力而激化或是轉化為刑事案件。2003年以來先後5次獲得金壇市委、市政府的先進個人表彰,獲得金壇市政府行政嘉獎1次;2006年8月獲得常州市委、市政府的“常州四五普法先進個人”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