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跡
在“青少年維權崗”——區檢察院刑事檢察局(原公訴科)默默工作的八年里,他帶領辦案組以司法守護公平正義,辦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審查批捕案件645件1056人、審查起訴案件705件1127人,無一例錯案;以關愛彰顯司法人文,用愛心成功幫教不起訴的未成年人70餘人,未發現一例再犯罪,有近10人通過幫教考取了大學;以創新提升執法效能,率全市乃至全國之先,創造性地開始了構建“不訴未成年人幫教網路”的實踐,倡導建立起了青少年維權基金,經常深入少管所、看守所對犯罪未成年人回訪幫教,先後到學校、社區講法制課20餘次,聽課者近5萬餘人次。2000年以來,他所帶領的集體,每年被市、區授予“優秀青少年維權崗”;2002年被中宣部、團中央等五部委評為全國“青少年維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