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63年4月生,現任貴州民族學院法學教授、碩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研究會理事、貴州省法學會常務理事、貴州省仲裁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貴州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碩士研究生導師、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貴陽電視台法制頻道顧問、貴州省依法治省講師團成員、貴州省貴陽市天一致和律師事務所律師。
主要貢獻
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20餘篇,參編著作2部,出版專著1部,主持省級科研課題1項。參與貴州省有關法規的論證、討論工作。
曾承辦經濟、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幾百餘件,為企業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業務水平和工作態度深受客戶和業內人士好評。所承辦的訴訟及非訴訟業務主要有:代理訴訟業務有鎮遠縣人民政府、貴州房屋置換中心、貴州宏基房地產公司等政府企業,非訴訟方面為貴陽南明秦海儲運有限公司出具企業股份轉讓的法律意見書、為貴州劍江化肥廠破產案件出具法律意見書、為遵義長興炭素廠因資不抵債,進入破產程式,提供法律意見等。
獲獎記錄
1999年被貴州省司法廳、貴州省人事廳評為全省優秀律師。
2006年被評為貴陽仲裁委優秀仲裁員。
2006年被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聘為“學術論文、優秀裁判文書評選活動“專家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