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性別】女
【朝代】民國(1900-1932)
【分類號】
【主題】(政治)
【資料來源】湖北歷史人物辭典
生平簡介
1932年9月,紅軍主力部隊離開英山後,她留在金鋪一帶堅持地下鬥爭。同年冬,由於叛徒高密,和丈夫鄭明金、兒子鄭松柏(年僅十二歲)同時被捕。她在獄中受盡酷刑,但堅貞不屈。後敵人把她押解到金家鋪,想利用民眾營救的機會誘她投降,對她說:“只要你不再當紅匪,我們就放你出去”。她斬釘截鐵地說:“我死也要做共產黨!”敵無奈,將她殺害,其夫與其子亦遭殺害。1956年,人民政府追認陳小初、鄭明金、鄭松柏為烈士。
主要事跡
犧牲日期:1932年 1928年,參加鄉農會,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她立場堅定,愛憎分明。入黨後,發動丈夫鄭明金、兒子鄭松柏參加革命。1930年一家三口人都參加了英山“三二”暴動。1931年,她當選為英山縣第二區婦女聯合會主席。丈夫當選為區農協會主席,13歲的兒子當選為區兒童團團長。1932年9月,紅軍主力撤離英山後,國民黨四十七、五十四師竄至英山推行慘無人道的“三光”政策。她毫不畏懼繼續堅持在新鋪一帶活動。同年冬,因叛徒出賣,她和丈夫、兒子同時被捕。關押在金鋪萬年台祠堂里,審訊中,敵人對她說:“只要你保證今後不再當紅匪,就放你全家人出去”。她斬釘截鐵地說:“我死也做共產黨”。敵人惱羞成怒,扒掉她的上衣用鐵絲穿乳,押到金鋪河坪殺害。她就義前高呼“打倒國民黨,打倒土豪劣紳,紅軍萬歲!共產黨萬歲!。”其丈夫在猶中被折磨致死,兒子亦被敵殺害。被人們譽為全家烈士。